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1-699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0〕13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1-699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0〕13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
公文时效 |
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34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启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攻坚”就业服务行动,完善实名制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服务和帮扶,促进我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服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继续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系统,做好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服务工作。
二、公开各类服务渠道。各盟市要向未就业毕业生发布服务公告,列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目录和联系方式,告知报到接收手续流程和办理方式,亮出就业政策和服务事项,公布线上线下失业登记途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同时,开通求职热线,及时记载未就业毕业生求助信息。
三、主动开展登记摸排。各地要以嘎查、村(社区)为单位,发动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力量,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集中开展走访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全部纳入实名就业服务中。
四、强化贫困未就业毕业生服务帮扶。各盟市要建立未就业贫困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根据个人求职就业意愿,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援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就业意向的都能实现就业。
五、及时更新实名信息数据库。各地要及时汇总各渠道登记信息,把本地户籍、常住地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信息系统,及时动态更新管理。
六、尽快开展联系服务。各地要对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登记个人基本信息,摸清就业需求和就业状况等。普遍提供一份就业服务包,发放政策服务、招聘活动、培训项目、见习岗位等清单,多方推送适合的岗位信息,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提供专项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七、开通网络招聘专区。各地要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在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设立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区,集中发布岗位信息,不间断提供就业机会。加密招聘活动安排,定期推出行业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制作发布招聘日历,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待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平台上线后,各地要及时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扫码登录服务平台,跟踪做好培训对接、就业对接等,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
八、建立调度督促机制。从8月份开始至11月中旬,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攻坚”就业服务行动期间,人社厅将对上述相关工作建立周调度制度,对进展慢的盟市适时开展通报。各盟市要加强对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按时报送未就业毕业生相关数据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 系 人:曲有 吴曌馨
联系电话:(0471) 6610223 6610900(兼传真)
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俊清 马智慧
联系电话:(0471)6958050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0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1-699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0〕13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 公文时效 |
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在另外数据表中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34号)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工作,启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攻坚”就业服务行动,完善实名制信息,有针对性的开展就业服务和帮扶,促进我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要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服务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继续依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系统,做好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服务工作。
二、公开各类服务渠道。各盟市要向未就业毕业生发布服务公告,列出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目录和联系方式,告知报到接收手续流程和办理方式,亮出就业政策和服务事项,公布线上线下失业登记途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同时,开通求职热线,及时记载未就业毕业生求助信息。
三、主动开展登记摸排。各地要以嘎查、村(社区)为单位,发动劳动保障协理员等基层力量,通过上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辖区内未就业毕业生集中开展走访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全部纳入实名就业服务中。
四、强化贫困未就业毕业生服务帮扶。各盟市要建立未就业贫困高校毕业生实名帮扶机制,根据个人求职就业意愿,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援助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就业意向的都能实现就业。
五、及时更新实名信息数据库。各地要及时汇总各渠道登记信息,把本地户籍、常住地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信息系统,及时动态更新管理。
六、尽快开展联系服务。各地要对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进行联系,登记个人基本信息,摸清就业需求和就业状况等。普遍提供一份就业服务包,发放政策服务、招聘活动、培训项目、见习岗位等清单,多方推送适合的岗位信息,开展针对性职业指导,提供专项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
七、开通网络招聘专区。各地要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在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站设立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区,集中发布岗位信息,不间断提供就业机会。加密招聘活动安排,定期推出行业性、专业性专场招聘,制作发布招聘日历,做到周周有招聘、时时有岗位。待自治区“四位一体”就业服务平台上线后,各地要及时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扫码登录服务平台,跟踪做好培训对接、就业对接等,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早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
八、建立调度督促机制。从8月份开始至11月中旬,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百日攻坚”就业服务行动期间,人社厅将对上述相关工作建立周调度制度,对进展慢的盟市适时开展通报。各盟市要加强对旗县市区工作的指导,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按时报送未就业毕业生相关数据情况。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 系 人:曲有 吴曌馨
联系电话:(0471) 6610223 6610900(兼传真)
自治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俊清 马智慧
联系电话:(0471)6958050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