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1-7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0〕15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20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1-7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0〕15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20 |
公文时效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办理流程(暂行)》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有关处室、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好“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按照《关于做好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内就服工办发〔2020〕2号)和《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平台宣传和投诉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47号)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办理流程(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盟市认真贯彻执行。并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办理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于8月18日前将相关情况报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人:吴曌馨
联系电话:(0471)6610223
邮箱:gxbysjyfw@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
举报办理流程(暂行)
一、受理范围
自治区稳就业政策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不属于稳就业政策的或反映事实不涉及就业创业等问题的、或受理主体不明确、不进行实名登记且无法核实和办理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12333咨询服务中心职责。负责自治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受理、转办、汇总、存档工作。在自治区本级电话咨询服务热线首层功能菜单开设“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模块,负责电话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登记,并及时转交厅就业促进处和各盟市运转办理。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职责。负责自治区本级稳就业政策投诉举报事项内容转办、承办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对各盟市承办情况跟踪督促。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单位职责。负责自治区本级承办的投诉举报事项办理、答复工作,同时负责协调沟通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答复稳就业政策落实事项。
(四)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负责本盟市稳就业政策投诉举报事项内容承办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对本盟市承办情况跟踪督促。将办理答复情况按月反馈自治区12333咨询服务中心。
三、受理流程
(一)12333电话受理。自治区本级12333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首问受理时询问清楚涉及文件名称(文号)、文件条款、投诉事项需哪个层级(自治区、各盟市)落实,并填写《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单》(附件1),登记来电事项后2个工作日内,经12333咨询服务中心领导审核后,将转办单通过OA系统转交厅就业促进处和各盟市受理科室、单位(见附件2)。
(二)厅就业促进处运转。厅就业促进处收到《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单》后,根据举报事项内容转交厅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办理答复。并将办理答复情况按月汇总,于次月5日前反馈自治区12333咨询服务中心。
(三) 厅相关处室、单位办理。厅相关职能处室、单位接到转办单后,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办理,5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给予答复,并将办理答复情况及时反馈厅就业促进处。对不属于本处室、单位业务范围的事项,要第一时间向就业促进处说明情况,并及时调整承接职能处室、单位。对涉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的事项,办理时限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四)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各盟市受理科室、单位接到转办单后,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办理,5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给予答复,并将办理答复情况按月汇总,于次月5日前反馈自治区12333咨询服务中心。对涉及本盟市相关部门的事项,办理时限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五)12333办理情况汇总、存档。厅就业促进处、各盟市承办科室、单位按月将《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单》转回自治区12333汇总、存档。自治区本级12333咨询服务中心要在每季度末将《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反馈厅就业促进处。
四、工作要求
(一) 遵循保密制度。本流程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得泄露、传播投诉举报者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对举报揭发类的事项要严格保守来电者信息。
(二)加强举报管理。投诉举报人要实名登记,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情况。举报人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不得歪曲事实或断章取义。
附件:1.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单
2.各盟市受理投诉举报联系电话
3.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汇总表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1-70002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0〕155号 |
成文日期 | 2020-08-20 | 公文时效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办理流程(暂行)》的通知, 在另外数据表中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有关处室、所属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做好“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抓好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实落地,按照《关于做好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内就服工办发〔2020〕2号)和《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政务服务投诉与建议”平台宣传和投诉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8〕47号)有关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办理流程(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盟市认真贯彻执行。并请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办理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于8月18日前将相关情况报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人:吴曌馨
联系电话:(0471)6610223
邮箱:gxbysjyfw@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20日
内蒙古自治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
举报办理流程(暂行)
一、受理范围
自治区稳就业政策文件中规定的内容。不属于稳就业政策的或反映事实不涉及就业创业等问题的、或受理主体不明确、不进行实名登记且无法核实和办理的不予受理。
二、受理职责分工
(一)自治区12333咨询服务中心职责。负责自治区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受理、转办、汇总、存档工作。在自治区本级电话咨询服务热线首层功能菜单开设“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模块,负责电话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登记,并及时转交厅就业促进处和各盟市运转办理。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职责。负责自治区本级稳就业政策投诉举报事项内容转办、承办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对各盟市承办情况跟踪督促。
(三)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处室、单位职责。负责自治区本级承办的投诉举报事项办理、答复工作,同时负责协调沟通自治区相关部门办理答复稳就业政策落实事项。
(四)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负责本盟市稳就业政策投诉举报事项内容承办工作。并按照规定办理时限对本盟市承办情况跟踪督促。将办理答复情况按月反馈自治区12333咨询服务中心。
三、受理流程
(一)12333电话受理。自治区本级12333工作人员接通电话后,首问受理时询问清楚涉及文件名称(文号)、文件条款、投诉事项需哪个层级(自治区、各盟市)落实,并填写《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单》(附件1),登记来电事项后2个工作日内,经12333咨询服务中心领导审核后,将转办单通过OA系统转交厅就业促进处和各盟市受理科室、单位(见附件2)。
(二)厅就业促进处运转。厅就业促进处收到《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单》后,根据举报事项内容转交厅相关职能处室、单位办理答复。并将办理答复情况按月汇总,于次月5日前反馈自治区12333咨询服务中心。
(三) 厅相关处室、单位办理。厅相关职能处室、单位接到转办单后,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办理,5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给予答复,并将办理答复情况及时反馈厅就业促进处。对不属于本处室、单位业务范围的事项,要第一时间向就业促进处说明情况,并及时调整承接职能处室、单位。对涉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的事项,办理时限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四)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各盟市受理科室、单位接到转办单后,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办理,5个工作日内联系投诉人给予答复,并将办理答复情况按月汇总,于次月5日前反馈自治区12333咨询服务中心。对涉及本盟市相关部门的事项,办理时限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
(五)12333办理情况汇总、存档。厅就业促进处、各盟市承办科室、单位按月将《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单》转回自治区12333汇总、存档。自治区本级12333咨询服务中心要在每季度末将《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受理情况汇总表》(附件3)反馈厅就业促进处。
四、工作要求
(一) 遵循保密制度。本流程涉及的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不得泄露、传播投诉举报者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对举报揭发类的事项要严格保守来电者信息。
(二)加强举报管理。投诉举报人要实名登记,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准确了解相关情况。举报人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不得歪曲事实或断章取义。
附件:1.稳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投诉举报事项转办单
2.各盟市受理投诉举报联系电话
3.投诉举报事项办理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