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1-70143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1〕161号
成文日期 2021-09-0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1-70143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1〕161号
成文日期 2021-09-08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16:57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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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按照《关于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赵旭东

联系电话:(0471)6266092

电子信箱:nmgjyjngc266@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

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强化区内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促进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欠发达地区农村牧区劳动力(以下简称“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通过跨省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实现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有组织跨省转移就业;通过区内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实现输出地输入地人岗有效对接,帮助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基本原则。以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为重点,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2个国家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城市为支撑,其他盟市相配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协调推进的原则,辐射带动全区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业并实现稳定就业。

(三)目标任务。2021年9月底前,完成自治区与北京市、31个国家级脱贫旗县与北京市对口帮扶区京蒙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协议签订任务。到2025年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家政供需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意愿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

二、完善机制

(一)调整完善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京蒙家政服务劳务协作机制和区内盟市、旗县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机制,明确输出地输入地责任,组织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与受帮扶地区进行对接。2017年以来已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的双方,要巩固对接成果,根据开展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协议内容,完善相关对接措施,提高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精准对接和有序输出。对接双方采取联合协商会议、相互考察对接、联合组织培训等方式,形成制度性联系,畅通对接渠道,做好对接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作和纵向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妇联组织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组织资源、开展培训、协调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合力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三)强化供需精准对接。输入地特别是2个中心城市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挖掘、开发适合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特点的就业岗位,定期收集、分析、评估、发布劳动力资源需求情况,通过线上开展劳动力信息推介、面试和线下用人单位招聘等多种形式,实现人力资源与岗位需求匹配对接和信息的互联互通。输出地特别是受帮扶地区要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摸排掌握本地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意愿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并根据输入方提供的岗位信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保质保量提供高技能、高素质的劳动力,定向输出给输入方,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入地特别是2个中心城市要与输出地加强协作,通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为家政服务企业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对接平台,联合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切实做好对接前后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开展关爱活动,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二)加强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在巩固现有的10家京蒙家政服务培训输出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规模,将京蒙家政服务协作范围扩大到全区。区内输出地输入地之间要探索建立相应的家政服务劳务输出输入基地,提高家政服务劳务输出输入的有效性。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三)培育打造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地域特点、家政服务基础,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大力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借助品牌效应带动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规模,带动更多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强化家政服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面向有意愿从事康养服务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开展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五)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注重调动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对接行动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拓展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鼓励和引导更多有实力的家政服务企业直接与受帮扶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在受帮扶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岗培训。对符合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的企业,要及时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家政服务对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家政服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点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家政服务对接工作措施,明确年度对接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支持家政服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宣传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在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业致富的内生动力。

(四)及时报送推进情况。各地要及时安排部署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确定对接帮扶地区,按时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推进情况(附件1),12月1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台账(附件2)。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于9月5日前将拟对接帮扶地区名单、拟签订协议份数、2021年度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年度输转计划(附件3)报自治区。

附件:1.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推进情况调度表

2.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台账

3.2021年度中心城市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年度输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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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1〕161号
成文日期 2021-09-08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16:57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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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按照《关于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赵旭东
  联系电话:(0471)6266092
  电子信箱:nmgjyjngc266@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
  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强化区内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促进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欠发达地区农村牧区劳动力(以下简称“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通过跨省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实现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有组织跨省转移就业;通过区内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实现输出地输入地人岗有效对接,帮助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基本原则。以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为重点,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2个国家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城市为支撑,其他盟市相配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协调推进的原则,辐射带动全区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业并实现稳定就业。
  (三)目标任务。2021年9月底前,完成自治区与北京市、31个国家级脱贫旗县与北京市对口帮扶区京蒙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协议签订任务。到2025年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家政供需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意愿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
  二、完善机制
  (一)调整完善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京蒙家政服务劳务协作机制和区内盟市、旗县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机制,明确输出地输入地责任,组织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与受帮扶地区进行对接。2017年以来已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的双方,要巩固对接成果,根据开展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协议内容,完善相关对接措施,提高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精准对接和有序输出。对接双方采取联合协商会议、相互考察对接、联合组织培训等方式,形成制度性联系,畅通对接渠道,做好对接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作和纵向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妇联组织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组织资源、开展培训、协调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合力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三)强化供需精准对接。输入地特别是2个中心城市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挖掘、开发适合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特点的就业岗位,定期收集、分析、评估、发布劳动力资源需求情况,通过线上开展劳动力信息推介、面试和线下用人单位招聘等多种形式,实现人力资源与岗位需求匹配对接和信息的互联互通。输出地特别是受帮扶地区要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摸排掌握本地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意愿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并根据输入方提供的岗位信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保质保量提供高技能、高素质的劳动力,定向输出给输入方,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入地特别是2个中心城市要与输出地加强协作,通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为家政服务企业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对接平台,联合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切实做好对接前后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开展关爱活动,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二)加强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在巩固现有的10家京蒙家政服务培训输出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规模,将京蒙家政服务协作范围扩大到全区。区内输出地输入地之间要探索建立相应的家政服务劳务输出输入基地,提高家政服务劳务输出输入的有效性。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三)培育打造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地域特点、家政服务基础,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大力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借助品牌效应带动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规模,带动更多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强化家政服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面向有意愿从事康养服务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开展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五)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注重调动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对接行动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拓展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鼓励和引导更多有实力的家政服务企业直接与受帮扶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在受帮扶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岗培训。对符合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的企业,要及时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家政服务对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家政服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点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家政服务对接工作措施,明确年度对接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支持家政服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宣传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在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业致富的内生动力。
  (四)及时报送推进情况。各地要及时安排部署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确定对接帮扶地区,按时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推进情况(附件1),12月1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台账(附件2)。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于9月5日前将拟对接帮扶地区名单、拟签订协议份数、2021年度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年度输转计划(附件3)报自治区。
   
  附件:1.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推进情况调度表
  2.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台账
  3.2021年度中心城市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年度输转计划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按照《关于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 系 人:赵旭东

联系电话:(0471)6266092

电子信箱:nmgjyjngc266@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

乡村振兴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强化区内外家政服务劳务对接,促进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欠发达地区农村牧区劳动力(以下简称“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业和稳定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企业吸纳就业的主体作用,通过跨省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实现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有组织跨省转移就业;通过区内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实现输出地输入地人岗有效对接,帮助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和稳定就业。

(二)基本原则。以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为重点,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2个国家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体系建设联系点城市为支撑,其他盟市相配合,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协调推进的原则,辐射带动全区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业并实现稳定就业。

(三)目标任务。2021年9月底前,完成自治区与北京市、31个国家级脱贫旗县与北京市对口帮扶区京蒙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协议签订任务。到2025年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家政供需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有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意愿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

二、完善机制

(一)调整完善对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京蒙家政服务劳务协作机制和区内盟市、旗县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机制,明确输出地输入地责任,组织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与受帮扶地区进行对接。2017年以来已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的双方,要巩固对接成果,根据开展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协议内容,完善相关对接措施,提高对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精准对接和有序输出。对接双方采取联合协商会议、相互考察对接、联合组织培训等方式,形成制度性联系,畅通对接渠道,做好对接保障。

(二)加强部门协作和纵向联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妇联组织等部门联系,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组织资源、开展培训、协调政策等方面的优势,合力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

(三)强化供需精准对接。输入地特别是2个中心城市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挖掘、开发适合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特点的就业岗位,定期收集、分析、评估、发布劳动力资源需求情况,通过线上开展劳动力信息推介、面试和线下用人单位招聘等多种形式,实现人力资源与岗位需求匹配对接和信息的互联互通。输出地特别是受帮扶地区要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及时摸排掌握本地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从事家政服务行业意愿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并根据输入方提供的岗位信息,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保质保量提供高技能、高素质的劳动力,定向输出给输入方,最大限度地满足市场需求。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有组织劳务输出。输入地特别是2个中心城市要与输出地加强协作,通过线上线下就业服务,为家政服务企业和劳动者求职搭建对接平台,联合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及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切实做好对接前后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切实解决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开展关爱活动,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从事家政服务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

(二)加强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在巩固现有的10家京蒙家政服务培训输出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规模,将京蒙家政服务协作范围扩大到全区。区内输出地输入地之间要探索建立相应的家政服务劳务输出输入基地,提高家政服务劳务输出输入的有效性。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三)培育打造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地域特点、家政服务基础,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大力培育、创建、发展一批有特色、有口碑、有规模的家政服务劳务品牌,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借助品牌效应带动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规模,带动更多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强化家政服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康养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面向有意愿从事康养服务的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开展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专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五)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注重调动家政服务企业参与对接行动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拓展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鼓励和引导更多有实力的家政服务企业直接与受帮扶地区开展劳务对接,支持家政服务企业在受帮扶地区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订单定岗培训。对符合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的企业,要及时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家政服务对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将家政服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重点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家政服务对接工作措施,明确年度对接工作目标任务和进度安排,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要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切实推动家政服务劳务对接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支持家政服务对接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宣传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在家政服务领域就业创业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激发农村牧区脱贫劳动力就业致富的内生动力。

(四)及时报送推进情况。各地要及时安排部署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确定对接帮扶地区,按时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于每月5日前上报推进情况(附件1),12月10日前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台账(附件2)。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于9月5日前将拟对接帮扶地区名单、拟签订协议份数、2021年度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年度输转计划(附件3)报自治区。

附件:1.家政服务劳务对接推进情况调度表

2.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台账

3.2021年度中心城市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年度输转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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