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1-701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1〕16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1-701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1〕16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确定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精神,现确定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请有关盟市、区直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等工作。
附件: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人员名单(不包括符合国家考试合格标准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1-7014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1〕162号 |
成文日期 | 2021-09-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确定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精神,现确定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请有关盟市、区直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等工作。
附件: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人员名单(不包括符合国家考试合格标准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21〕5号)精神,现确定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5分,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请有关盟市、区直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等工作。
附件:2021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合格人员名单(不包括符合国家考试合格标准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9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