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032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2〕16号
成文日期 2022-01-19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032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2〕16号
成文日期 2022-01-19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全区技工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等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9 10:0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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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全区技工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等开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密切关注新冠疫情防控态势,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将学生安全健康放在首位,高度重视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严禁出现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精准、统筹谋划,有序做好技工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指导、督促辖区内技工院校建立健全校园疫情防控机制,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召开辖区技工院校主要负责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开学准备相关工作,逐一落实技工院校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并在开学第一周对辖区内技工院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技工院校都要制定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和防疫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疫情指挥部和人社部门备案。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健全校、系、班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多校区的必须明确每个校区责任人。要严格做到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四、做好开学时间研判。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新冠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指导辖区技工院校确定开学时间,在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上述地区学生不返校。其他地区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错时错峰开学,避免学生聚集。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开学的学校,要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做好教学辅导工作。

五、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在开学前进行一次校园全面消杀,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开展防控知识培训、校园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模拟演练,设置独立隔离区,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收治医院。同时要对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习实训场所及设备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及重新购置处理。

六、做好师生返校准备工作。各技工院校要加强师生寒假期间出行管理,倡导师生减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对寒假期间师生外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寒假期间师生出行情况台账和健康档案,研究确定可以返校的人员名单,做好返校信息对接,掌握返校行程信息,并指导师生做好开学返校途中的个人防护工作。

七、做好开学后校园安全管理。学校开学后,要严格管控校园出入人员,做好闭环管理。对教职员工和学生每日进行健康情况检查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及时追访和上报,对在校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八、做好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技工院校做好招生宣传,加大企业新型学徒制注册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籍力度,依托社区(村、嘎查)劳动保障平台,将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宣传到位。各技工院校要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招生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招生计划、就业方向、资助政策等信息,稳步扩大招生规模。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尽快组织技工院校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在2022年2月21日前,将辖区内技工院校开学时间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上报我厅。对突发紧急事件,请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并及时向我厅报告。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1864787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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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2〕16号
成文日期 2022-01-19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做好全区技工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等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9 10:0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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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区技工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等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全区技工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等开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密切关注新冠疫情防控态势,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将学生安全健康放在首位,高度重视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严禁出现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精准、统筹谋划,有序做好技工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指导、督促辖区内技工院校建立健全校园疫情防控机制,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召开辖区技工院校主要负责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开学准备相关工作,逐一落实技工院校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并在开学第一周对辖区内技工院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技工院校都要制定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和防疫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疫情指挥部和人社部门备案。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健全校、系、班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多校区的必须明确每个校区责任人。要严格做到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四、做好开学时间研判。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新冠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指导辖区技工院校确定开学时间,在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上述地区学生不返校。其他地区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错时错峰开学,避免学生聚集。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开学的学校,要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做好教学辅导工作。
  五、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在开学前进行一次校园全面消杀,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开展防控知识培训、校园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模拟演练,设置独立隔离区,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收治医院。同时要对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习实训场所及设备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及重新购置处理。
  六、做好师生返校准备工作。各技工院校要加强师生寒假期间出行管理,倡导师生减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对寒假期间师生外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寒假期间师生出行情况台账和健康档案,研究确定可以返校的人员名单,做好返校信息对接,掌握返校行程信息,并指导师生做好开学返校途中的个人防护工作。
  七、做好开学后校园安全管理。学校开学后,要严格管控校园出入人员,做好闭环管理。对教职员工和学生每日进行健康情况检查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及时追访和上报,对在校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八、做好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技工院校做好招生宣传,加大企业新型学徒制注册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籍力度,依托社区(村、嘎查)劳动保障平台,将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宣传到位。各技工院校要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招生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招生计划、就业方向、资助政策等信息,稳步扩大招生规模。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尽快组织技工院校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在2022年2月21日前,将辖区内技工院校开学时间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上报我厅。对突发紧急事件,请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并及时向我厅报告。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1864787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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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现就做好全区技工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等开学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密切关注新冠疫情防控态势,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将学生安全健康放在首位,高度重视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严禁出现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要采取有力措施,科学精准、统筹谋划,有序做好技工院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指导、督促辖区内技工院校建立健全校园疫情防控机制,在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召开辖区技工院校主要负责人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开学准备相关工作,逐一落实技工院校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并在开学第一周对辖区内技工院校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

三、明确工作责任。各技工院校都要制定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方案和防疫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疫情指挥部和人社部门备案。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健全校、系、班三级防控工作联系网,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多校区的必须明确每个校区责任人。要严格做到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四、做好开学时间研判。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当地党委和政府新冠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指导辖区技工院校确定开学时间,在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上述地区学生不返校。其他地区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错时错峰开学,避免学生聚集。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开学的学校,要做好线上教学准备;对于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做好教学辅导工作。

五、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要在开学前进行一次校园全面消杀,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开展防控知识培训、校园安全检查、应急处置模拟演练,设置独立隔离区,提前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确认收治医院。同时要对校园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实习实训场所及设备安全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维护及重新购置处理。

六、做好师生返校准备工作。各技工院校要加强师生寒假期间出行管理,倡导师生减少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要对寒假期间师生外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寒假期间师生出行情况台账和健康档案,研究确定可以返校的人员名单,做好返校信息对接,掌握返校行程信息,并指导师生做好开学返校途中的个人防护工作。

七、做好开学后校园安全管理。学校开学后,要严格管控校园出入人员,做好闭环管理。对教职员工和学生每日进行健康情况检查和统计,建立健康档案。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及时追访和上报,对在校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及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

八、做好春季学期招生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技工院校做好招生宣传,加大企业新型学徒制注册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籍力度,依托社区(村、嘎查)劳动保障平台,将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宣传到位。各技工院校要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的招生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招生计划、就业方向、资助政策等信息,稳步扩大招生规模。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尽快组织技工院校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在2022年2月21日前,将辖区内技工院校开学时间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上报我厅。对突发紧急事件,请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并及时向我厅报告。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1864787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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