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109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109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行业组织:
职业技能竞赛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进一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26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5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证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证书,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获取。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取证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二、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专项职业技能赛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或会同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二类)决赛阶段获奖选手,证书由主办单位负责核准发放。
三、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自治区选拔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自治区选拔赛、国家级(专项)职业技能赛事等自治区选拔赛获奖选手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或会同有关部门主办的自治区级赛事决赛阶段获奖选手,符合获取职业资格的,由主办单位商相关职业资格实施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代章形式颁发相应级别证书;符合获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由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制作打印发放证书。
四、对参加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主办的,且经我厅备案的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获奖选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代章形式颁发相应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符合获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由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制作打印发放证书。
五、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按照人社鉴发〔2019〕2号文件要求确定,具体详见附件《内蒙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编码说明》。
六、盟市(旗县)级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获证事宜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上述办法研究解决。
附件:内蒙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编码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5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1097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2〕22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做好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行业组织:
职业技能竞赛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进一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26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5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证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证书,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获取。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取证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二、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专项职业技能赛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或会同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二类)决赛阶段获奖选手,证书由主办单位负责核准发放。
三、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自治区选拔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自治区选拔赛、国家级(专项)职业技能赛事等自治区选拔赛获奖选手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或会同有关部门主办的自治区级赛事决赛阶段获奖选手,符合获取职业资格的,由主办单位商相关职业资格实施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代章形式颁发相应级别证书;符合获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由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制作打印发放证书。
四、对参加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主办的,且经我厅备案的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获奖选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代章形式颁发相应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符合获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由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制作打印发放证书。
五、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按照人社鉴发〔2019〕2号文件要求确定,具体详见附件《内蒙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编码说明》。
六、盟市(旗县)级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获证事宜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上述办法研究解决。
附件:内蒙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编码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5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行业组织:
职业技能竞赛是技能人才评价的重要方式。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致首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贺信精神,进一步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根据《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26号)和《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职业证书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1〕5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证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相应证书,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获取。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职业技能竞赛选手取证由主办单位负责解决。
二、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专项职业技能赛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办或会同有关部门主办的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类、二类)决赛阶段获奖选手,证书由主办单位负责核准发放。
三、对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自治区选拔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自治区选拔赛、国家级(专项)职业技能赛事等自治区选拔赛获奖选手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或会同有关部门主办的自治区级赛事决赛阶段获奖选手,符合获取职业资格的,由主办单位商相关职业资格实施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符合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代章形式颁发相应级别证书;符合获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由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制作打印发放证书。
四、对参加有关部门、行业、企业主办的,且经我厅备案的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赛事获奖选手,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一赛一授权”的方式,以相应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委员会代章形式颁发相应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符合获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由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制作打印发放证书。
五、我区职业技能竞赛选手获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按照人社鉴发〔2019〕2号文件要求确定,具体详见附件《内蒙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编码说明》。
六、盟市(旗县)级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获证事宜由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参照上述办法研究解决。
附件:内蒙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编码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