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388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125号
成文日期 2022-07-1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388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125号
成文日期 2022-07-1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2 15:58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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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鼓励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潜心科学研究,促进自治区产学研合作,加强自治区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18〕4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自治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不包含往年获得过自治区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项目资助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践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阐明现象和发展规律,对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选拔名额与资助金额

每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根据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站情况择优推荐1—2人。我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选,其中,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一类资助5人,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10万元;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二类资助10人,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四、选拔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人填报《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博士后站审核后将推荐人选报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

(二)审核把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审核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汇总表》(附件2)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评选公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印发入选通知。

(四)资助。将资助经费划拨至入选人员所在博士后站单位账户,用于资助优秀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自主创新研究。

五、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要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精心组织。开展自治区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是推进我区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激励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特别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做出更大贡献。各有关盟市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条件、程序,突出能力业绩贡献导向,好中选优,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乌力吉孟和、曹磊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邮    箱:rstzjc2021@126.com

附件:1.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表

2.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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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2〕125号
成文日期 2022-07-11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2 15:58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朗读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有关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鼓励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潜心科学研究,促进自治区产学研合作,加强自治区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18〕4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自治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不包含往年获得过自治区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项目资助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践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阐明现象和发展规律,对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选拔名额与资助金额
  每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根据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站情况择优推荐1—2人。我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选,其中,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一类资助5人,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10万元;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二类资助10人,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四、选拔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人填报《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博士后站审核后将推荐人选报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
  (二)审核把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审核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汇总表》(附件2)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评选公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印发入选通知。
  (四)资助。将资助经费划拨至入选人员所在博士后站单位账户,用于资助优秀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自主创新研究。
  五、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要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精心组织。开展自治区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是推进我区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激励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特别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做出更大贡献。各有关盟市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条件、程序,突出能力业绩贡献导向,好中选优,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乌力吉孟和、曹磊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邮    箱:rstzjc2021@126.com
   
  附件:1.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表
  2.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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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有关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鼓励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潜心科学研究,促进自治区产学研合作,加强自治区高层次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内人社发〔2018〕40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自治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在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不包含往年获得过自治区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项目资助的人员。

二、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取得创造性成果,具有较大科学价值或应用前景;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要技术发明,具有先进性和创新性,经实践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在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在社会科学领域中阐明现象和发展规律,对经济建设或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三、选拔名额与资助金额

每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根据博士后科研人员在站情况择优推荐1—2人。我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选,其中,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一类资助5人,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10万元;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二类资助10人,给予每人一次性资助5万元。

四、选拔程序

(一)申报材料。申报人填报《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所在博士后站审核后将推荐人选报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

(二)审核把关。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审核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汇总表》(附件2)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评选公示。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印发入选通知。

(四)资助。将资助经费划拨至入选人员所在博士后站单位账户,用于资助优秀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自主创新研究。

五、其他事项

(一)报送时间。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区直主管部门要于2022年8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逾期不予受理。

(二)精心组织。开展自治区优秀博士后评选工作,是推进我区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激励自治区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特别是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做出更大贡献。各有关盟市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条件、程序,突出能力业绩贡献导向,好中选优,确保推荐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乌力吉孟和、曹磊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邮    箱:rstzjc2021@126.com

附件:1.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申报表

2.优秀博士后科研人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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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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