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883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2〕16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883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2〕16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劳务协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劳务协作,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劳务协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共同研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做好宣传工作
各盟市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微信、抖音、门户网站进行网络宣传。同时,深入企业进行“一对一”交流,开展实地宣传,通过精准宣传、个性宣传,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广泛宣传,切实让更多企业知晓并主动参与。
二、做好摸排工作
各盟市要按要求重点摸排具有吸纳转移就业劳动者的企业,全面了解本地区企业吸纳外来劳动者就业情况及相关企业对劳务协作贷款需求情况,并对拟申请贷款企业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记录。
三、做好组织工作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劳务协作贷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劳务协作工作作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如有满足认定标准且有意向申请劳务协作贷款的企业,可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联系人进行联系对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孙立鹏
联系电话:(0471)6611597(兼传真)
邮 箱:ncmqjyfwc@163.com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联 系 人:唐浩忠
联系电话:(0471)3310176
邮 箱:tanghaozhong@cdb.cn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2022年 9 月 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2-0883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2〕16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劳务协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劳务协作,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劳务协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共同研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做好宣传工作
各盟市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微信、抖音、门户网站进行网络宣传。同时,深入企业进行“一对一”交流,开展实地宣传,通过精准宣传、个性宣传,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广泛宣传,切实让更多企业知晓并主动参与。
二、做好摸排工作
各盟市要按要求重点摸排具有吸纳转移就业劳动者的企业,全面了解本地区企业吸纳外来劳动者就业情况及相关企业对劳务协作贷款需求情况,并对拟申请贷款企业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记录。
三、做好组织工作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劳务协作贷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劳务协作工作作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如有满足认定标准且有意向申请劳务协作贷款的企业,可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联系人进行联系对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孙立鹏
联系电话:(0471)6611597(兼传真)
邮 箱:ncmqjyfwc@163.com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联 系 人:唐浩忠
联系电话:(0471)3310176
邮 箱:tanghaozhong@cdb.cn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2022年 9 月 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劳务协作,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开发性金融支持劳务协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共同研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做好宣传工作
各盟市结合本地区实际,通过微信、抖音、门户网站进行网络宣传。同时,深入企业进行“一对一”交流,开展实地宣传,通过精准宣传、个性宣传,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广泛宣传,切实让更多企业知晓并主动参与。
二、做好摸排工作
各盟市要按要求重点摸排具有吸纳转移就业劳动者的企业,全面了解本地区企业吸纳外来劳动者就业情况及相关企业对劳务协作贷款需求情况,并对拟申请贷款企业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记录。
三、做好组织工作
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劳务协作贷款相关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支持劳务协作工作作为稳就业、保民生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如有满足认定标准且有意向申请劳务协作贷款的企业,可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联系人进行联系对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孙立鹏
联系电话:(0471)6611597(兼传真)
邮 箱:ncmqjyfwc@163.com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联 系 人:唐浩忠
联系电话:(0471)3310176
邮 箱:tanghaozhong@cdb.cn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2022年 9 月 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