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1451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11-0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1451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11-0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12: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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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区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工作。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计划在全区范围内评选200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其中,青年创新人才一层次90名,资助每人每年5万元,支持周期为3年;青年创新人才二层次90名,一次性资助每人5万元;青年创业人才20名,一次性资助每人10万元。

一、申报对象

一)自治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外籍人员);

(二)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区内外同行认可;

(三)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个人或入选历年青年创新人才一层次、青年创业人才的人员不在申报推荐范围之内,历年青年创新人才二层次人员可申报一层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注重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各单位推荐人选中35周岁以下不低于1/2比例。申报青年创新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

(二)业绩条件

1.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⑵领衔自治区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自治区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⑶在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数字经济、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2. 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获得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自治区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⑵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⑶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 青年创业人才

⑴原则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⑵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自治区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⑶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三、推荐程序

此次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负责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至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青年人才选拔出来,推荐人选报送前进行集体研究和公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申报推荐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及审核单位均需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及线上审核工作。

(二)纸质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包括推荐人选工作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等,加盖单位公章);

2.《2022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2);

3.《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需申报人员从系统中生成,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逐级报送。

(三)报送时间: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网上填报审核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适当调整)。

政策解读:人力资源开发处  郭慧娟  0471)6965638

材料接收: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夏智慧  0471)6606329

电子邮箱:15690919047@163.com

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快速路交汇处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室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商艳敏  0471)6928486

  

附件:1.2022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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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11-0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8 12: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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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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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区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工作。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计划在全区范围内评选200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其中,青年创新人才一层次90名,资助每人每年5万元,支持周期为3年;青年创新人才二层次90名,一次性资助每人5万元;青年创业人才20名,一次性资助每人10万元。
  一、申报对象
  (一)自治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外籍人员);
  (二)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区内外同行认可;
  (三)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个人或入选历年青年创新人才一层次、青年创业人才的人员不在申报推荐范围之内,历年青年创新人才二层次人员可申报一层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注重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各单位推荐人选中35周岁以下不低于1/2比例。申报青年创新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
  (二)业绩条件
  1.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⑵领衔自治区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自治区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⑶在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数字经济、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2. 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获得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自治区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⑵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⑶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 青年创业人才
  ⑴原则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⑵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自治区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⑶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三、推荐程序
  此次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负责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至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青年人才选拔出来,推荐人选报送前进行集体研究和公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申报推荐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及审核单位均需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及线上审核工作。
  (二)纸质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包括推荐人选工作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等,加盖单位公章);
  2.《2022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2);
  3.《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需申报人员从系统中生成,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逐级报送。
  (三)报送时间: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网上填报审核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适当调整)。
  政策解读:人力资源开发处  郭慧娟  (0471)6965638
  材料接收: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夏智慧  (0471)6606329
  电子邮箱:15690919047@163.com
  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快速路交汇处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室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商艳敏  (0471)6928486
    
  附件:1.2022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2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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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8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驻区科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安排,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度“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工作。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计划在全区范围内评选200名左右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其中,青年创新人才一层次90名,资助每人每年5万元,支持周期为3年;青年创新人才二层次90名,一次性资助每人5万元;青年创业人才20名,一次性资助每人10万元。

一、申报对象

一)自治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外籍人员);

(二)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区内外同行认可;

(三)已入选“草原英才”工程个人或入选历年青年创新人才一层次、青年创业人才的人员不在申报推荐范围之内,历年青年创新人才二层次人员可申报一层次。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注重推荐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各单位推荐人选中35周岁以下不低于1/2比例。申报青年创新人才,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博士可适当放宽)。

(二)业绩条件

1.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近5年内,作为主要成员(前三名)参与过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省部级重大科技专项,或作为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部级重点科技项目等,并取得重要的科研成果;

⑵领衔自治区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自治区级重点企业技术创新团队等,或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治区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创新载体的骨干成员;

⑶在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农畜产品加工、数字经济、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担任企业科研团队的负责人,运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2. 哲学社会科学及文化旅游、经济金融领域青年创新人才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获得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等重大科研成果(前三名),或其他领域社会公认的自治区级以上重要奖项(前三名);

⑵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本专业领域内公认的重要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过3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重要社会影响的著作;

⑶在金融产业发展、融资方式创新、金融风险控制方面,有深刻研究和理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理论模式、产业模式和金融服务产品,在业界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3. 青年创业人才

⑴原则上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⑵创办企业2年以上,在自治区内注册,企业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创办时间在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

⑶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全国或自治区创新创业大赛奖项获得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三、推荐程序

此次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各大企事业单位负责推荐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至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将有发展潜力和后劲的青年人才选拔出来,推荐人选报送前进行集体研究和公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四、有关要求

申报推荐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形式。

(一)网上填报:申报个人、所在单位及审核单位均需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https://www.nmgrck.cn)—“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系统,完成材料填写及线上审核工作。

(二)纸质材料:

1.推荐报告1份(包括推荐人选工作情况、推荐程序、推荐意见等,加盖单位公章);

2.《2022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信息表》(附件2);

3.《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申报表》一式两份,需申报人员从系统中生成,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逐级报送。

(三)报送时间: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指定专人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网上填报审核及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可适当调整)。

政策解读:人力资源开发处  郭慧娟  0471)6965638

材料接收: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夏智慧  0471)6606329

电子邮箱:15690919047@163.com

报送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与科尔沁快速路交汇处内蒙古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20室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商艳敏  0471)6928486

  

附件:1.2022年青年创新创业人才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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