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299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299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转发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技工院校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作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中就培函〔2023〕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目标,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做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各项工作,加强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信息传达到辖区内技工院校,指导院校根据专业设置和师资配置需求情况,积极对接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利用上半年自治区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成果,指导技工院校加强与参训教师的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本地区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各地如有协调对接相关省份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相关事宜需求,可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30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299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转发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技工院校
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作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中就培函〔2023〕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目标,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做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各项工作,加强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信息传达到辖区内技工院校,指导院校根据专业设置和师资配置需求情况,积极对接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利用上半年自治区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成果,指导技工院校加强与参训教师的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本地区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各地如有协调对接相关省份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相关事宜需求,可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30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发布2023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作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中就培函〔2023〕4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11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工作目标,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积极做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各项工作,加强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信息传达到辖区内技工院校,指导院校根据专业设置和师资配置需求情况,积极对接各培训基地参加培训。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利用上半年自治区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成果,指导技工院校加强与参训教师的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本地区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各地如有协调对接相关省份培训基地参加培训相关事宜需求,可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
联 系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