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382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3〕59号
成文日期 2023-03-30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382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3〕59号
成文日期 2023-03-3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专家赴区外学术休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18:18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的重视和关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于4月上旬,在海南省三亚市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专家区外学术休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休假活动以“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伟大实践”为主题,旨在促进专家身心健康,同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相结合,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智力优势,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建言献策、提供服务。

二、参加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自治区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等,共35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人)。学术休假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近5年内,已参加过自治区高层次专家休假活动的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时间和地点

(一)休假时间:2023年4月1日至 4月7日,4月1日从呼和浩特市组团赴目的地,4月7日统一乘机返回呼和浩特市。

(二)休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四、休假形式

休假活动主要以学术研讨、健康养生、专家讲座和参观考察等形式为主。

五、其他事项

(一)组织报名。各盟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学术休假活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专家学术休假工作顺利开展。填写《2022年度赴区外学术休假专家报名表》(附件2),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人社厅专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费用安排。本次专家学术休假活动期间的食宿、会议、资料、参观考察等费用以及呼和浩特市与三亚市往返交通费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外地专家到呼和浩特市的往返交通费、呼和浩特市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有关要求。请参加学术休假活动的专家准备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材料(涉密单位除外)以便相互学习交流。休假专家不安排随行人员。

(四)出发时间。参加休假专家需在2023年4月1日12点之前到达呼和浩特市集合,统一乘机前往三亚市。统计集合时间、地点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塞  夫、曹  磊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电子邮箱:rstzjc2021@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337室

附件:1.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专家赴区外学术休假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赴区外学术休假专家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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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3829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3〕59号
成文日期 2023-03-3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专家赴区外学术休假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30 18:18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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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专家赴区外学术休假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的重视和关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于4月上旬,在海南省三亚市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专家区外学术休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休假活动以“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伟大实践”为主题,旨在促进专家身心健康,同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相结合,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智力优势,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建言献策、提供服务。
  二、参加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自治区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等,共35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人)。学术休假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近5年内,已参加过自治区高层次专家休假活动的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时间和地点
  (一)休假时间:2023年4月1日至 4月7日,4月1日从呼和浩特市组团赴目的地,4月7日统一乘机返回呼和浩特市。
  (二)休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四、休假形式
  休假活动主要以学术研讨、健康养生、专家讲座和参观考察等形式为主。
  五、其他事项
  (一)组织报名。各盟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学术休假活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专家学术休假工作顺利开展。填写《2022年度赴区外学术休假专家报名表》(附件2),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人社厅专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费用安排。本次专家学术休假活动期间的食宿、会议、资料、参观考察等费用以及呼和浩特市与三亚市往返交通费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外地专家到呼和浩特市的往返交通费、呼和浩特市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有关要求。请参加学术休假活动的专家准备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材料(涉密单位除外)以便相互学习交流。休假专家不安排随行人员。
  (四)出发时间。参加休假专家需在2023年4月1日12点之前到达呼和浩特市集合,统一乘机前往三亚市。统计集合时间、地点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塞  夫、曹  磊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电子邮箱:rstzjc2021@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337室
   
  附件:1.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专家赴区外学术休假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赴区外学术休假专家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体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的重视和关心,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定于4月上旬,在海南省三亚市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专家区外学术休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休假活动以“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伟大实践”为主题,旨在促进专家身心健康,同时与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相结合,充分发挥高层次专家智力优势,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建言献策、提供服务。

二、参加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获得者、“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或自治区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等,共35人(其中,高技能人才5人)。学术休假名额见分配表(附件1)。近5年内,已参加过自治区高层次专家休假活动的人员不作为推荐对象。

三、时间和地点

(一)休假时间:2023年4月1日至 4月7日,4月1日从呼和浩特市组团赴目的地,4月7日统一乘机返回呼和浩特市。

(二)休假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四、休假形式

休假活动主要以学术研讨、健康养生、专家讲座和参观考察等形式为主。

五、其他事项

(一)组织报名。各盟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学术休假活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专家学术休假工作顺利开展。填写《2022年度赴区外学术休假专家报名表》(附件2),统一审核汇总后,于2023年3月30日前,报送自治区人社厅专技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费用安排。本次专家学术休假活动期间的食宿、会议、资料、参观考察等费用以及呼和浩特市与三亚市往返交通费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外地专家到呼和浩特市的往返交通费、呼和浩特市住宿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有关要求。请参加学术休假活动的专家准备与自己专业相关的材料(涉密单位除外)以便相互学习交流。休假专家不安排随行人员。

(四)出发时间。参加休假专家需在2023年4月1日12点之前到达呼和浩特市集合,统一乘机前往三亚市。统计集合时间、地点和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塞  夫、曹  磊

联系电话:(0471)6946607

电子邮箱:rstzjc2021@126.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6号楼337室

附件:1.2022年度自治区高层次专家赴区外学术休假名额分配表

      2.2022年度赴区外学术休假专家报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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