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20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4〕8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20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4〕8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于今年8月下旬在包头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建立健全以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为龙头,以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行业竞赛和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赛为抓手,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通过举办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大赛主题
技兴北疆 能创未来
三、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4年8月23日—29日。
(二)地点:包头国际会展中心。
(三)项目设置:大赛赛项涉及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16条产业链、乡村振兴及特色产业项目等,共56个。
1.世赛选拔/国赛精选项目(12个)
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焊接、木工、餐厅服务、烘焙、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电子技术、砌筑、时装技术。
2.世赛选拔项目(17个)
美发、车身修理、汽车喷漆、汽车技术、增材制造、平面设计技术、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电气装置、工业控制、水处理技术、网络安全、移动机器人(双人项目)、花艺、园艺(双人项目)、机器人系统集成(双人项目)、移动应用开发、可再生能源。
3.国赛精选项目(18个)
(1)传统项目(9个)
装配钳工、茶艺、室内装饰设计、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双人项目)、机器人焊接技术、社会体育指导(健身)、电工、汽车维修、烹饪(中餐)。
(2)新职业项目(9个)
无人机装调检修、物联网安装调试(双人项目)、健康照护、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双人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家政服务(整理收纳)(双人项目)、全媒体运营、区块链应用操作、人工智能训练。
4.16条产业链、乡村振兴及特色产业项目(9个)
乳品品鉴师、养老护理员、电子商务师(直播带货)、皮雕、奶茶制作、手把肉制作、民族服饰制作、马头琴制作、智能化综采集控工。
(四)大赛形式:大赛分为盟市(行业)选拔赛、自治区决赛两个阶段。
1.盟市(行业)选拔赛阶段。各盟市(行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采取集中选拔或技术技能比武、企业岗位练兵等形式遴选选手。
2.自治区决赛阶段。自治区决赛以盟市(行业)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个项目可选拔或推荐2—3名或2队(双人项目)优秀选手,其中世赛选拔/国赛精选的12个项目,每个项目增加1个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名额。拟邀请兄弟省区市的优秀选手,同台竞技部分赛项。
(五)报名条件: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均可报名参赛。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双人项目)、增材制造等6个项目选手应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在往届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金牌的人员,不再参加。
四、组织工作
(一)大赛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包头市人民政府承办,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播电视局、能源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为支持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协办单位。
(二)大赛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部署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活动实施、交通食宿、医疗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大赛日常事务工作。
五、技术工作
(一)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
(二)大赛设总裁判长1名,各竞赛项目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项目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或由各参赛代表队等额推荐,裁判员数量视各项目比赛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公开征集、遴选竞赛项目技术支持、赛务保障单位,负责相应赛项场地规划、设施设备、工具、耗材等保障协调工作。
六、奖励政策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实施办法》,设置个人奖励、团体奖励等。
(一)个人奖励
1.荣誉称号。对各竞赛项目前三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颁发金、银、铜牌,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第一名职工选手按相关程序报送自治区总工会,授予下一批次“五一劳动奖章”;对符合条件的前三名职工选手按相关程序授予“全区技术能手”称号;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2.奖金奖励。对各竞赛项目金、银、铜牌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金奖励,对其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不超过3人,由所在盟市/行业代表队出具证明),分别给予0.5万元、0.4万元、0.3万元奖励并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以上1、2两项奖励要求参赛选手不少于20人。
3.颁发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前3名选手(双人赛项前2名)核发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4—6名选手(双人赛项3—5名)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7—10名选手(双人赛项6—10名)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须满足下一级别证书核发日至比赛日时间满一年。
(二)团体奖励
1.大赛按照金牌5分、银牌4分、铜牌3分、优胜奖2分和参赛项目1分的计分原则,对团体总分前三名的盟市颁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牌匾。
2.对参赛组织工作优秀的盟市(行业)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
(三)入围集训队
符合条件的选手,入围自治区集训队。经集中培训、考核后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四)其他奖励
对为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和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给予相应荣誉,颁发牌匾或证书。
鼓励各盟市结合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表彰机制,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和有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赛,并做好赛事新闻宣传报道。
(二)大赛期间,组织开展技能成果展示、绝技绝活展演、技术交流等活动。为各盟市及相关单位预留布展场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参赛期间,各代表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定1名同志为竞赛工作联络员,并于5月20日前报送邮箱:btgxzxjs@126.com。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保险、物流等费用由各盟市(行业)代表队自行承担;参赛选手、展示展演人员食宿和市内交通费用由执委会统一安排负责。
(五)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进行赞助。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具体实施赞助管理工作。
八、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志荣 刘 聪
电 话:0471—6944261 6944045
邮 箱:nmjnds@163.com
(二)包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联系人:张永煜 王 艳
电 话:0472—6169203 6169204
邮 箱:btgxzxjs@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成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20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4〕8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15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于今年8月下旬在包头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建立健全以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为龙头,以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行业竞赛和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赛为抓手,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通过举办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二、大赛主题技兴北疆 能创未来三、大赛安排(一)时间:2024年8月23日—29日。(二)地点:包头国际会展中心。(三)项目设置:大赛赛项涉及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16条产业链、乡村振兴及特色产业项目等,共56个。1.世赛选拔/国赛精选项目(12个)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焊接、木工、餐厅服务、烘焙、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电子技术、砌筑、时装技术。2.世赛选拔项目(17个)美发、车身修理、汽车喷漆、汽车技术、增材制造、平面设计技术、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电气装置、工业控制、水处理技术、网络安全、移动机器人(双人项目)、花艺、园艺(双人项目)、机器人系统集成(双人项目)、移动应用开发、可再生能源。3.国赛精选项目(18个)(1)传统项目(9个)装配钳工、茶艺、室内装饰设计、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双人项目)、机器人焊接技术、社会体育指导(健身)、电工、汽车维修、烹饪(中餐)。(2)新职业项目(9个)无人机装调检修、物联网安装调试(双人项目)、健康照护、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双人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家政服务(整理收纳)(双人项目)、全媒体运营、区块链应用操作、人工智能训练。4.16条产业链、乡村振兴及特色产业项目(9个)乳品品鉴师、养老护理员、电子商务师(直播带货)、皮雕、奶茶制作、手把肉制作、民族服饰制作、马头琴制作、智能化综采集控工。(四)大赛形式:大赛分为盟市(行业)选拔赛、自治区决赛两个阶段。1.盟市(行业)选拔赛阶段。各盟市(行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采取集中选拔或技术技能比武、企业岗位练兵等形式遴选选手。 2.自治区决赛阶段。自治区决赛以盟市(行业)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个项目可选拔或推荐2—3名或2队(双人项目)优秀选手,其中世赛选拔/国赛精选的12个项目,每个项目增加1个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名额。拟邀请兄弟省区市的优秀选手,同台竞技部分赛项。(五)报名条件: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均可报名参赛。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双人项目)、增材制造等6个项目选手应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在往届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金牌的人员,不再参加。四、组织工作(一)大赛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包头市人民政府承办,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播电视局、能源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为支持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协办单位。(二)大赛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部署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活动实施、交通食宿、医疗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大赛日常事务工作。 五、技术工作(一)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二)大赛设总裁判长1名,各竞赛项目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项目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或由各参赛代表队等额推荐,裁判员数量视各项目比赛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三)公开征集、遴选竞赛项目技术支持、赛务保障单位,负责相应赛项场地规划、设施设备、工具、耗材等保障协调工作。六、奖励政策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实施办法》,设置个人奖励、团体奖励等。(一)个人奖励1.荣誉称号。对各竞赛项目前三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颁发金、银、铜牌,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第一名职工选手按相关程序报送自治区总工会,授予下一批次“五一劳动奖章”;对符合条件的前三名职工选手按相关程序授予“全区技术能手”称号;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2.奖金奖励。对各竞赛项目金、银、铜牌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金奖励,对其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不超过3人,由所在盟市/行业代表队出具证明),分别给予0.5万元、0.4万元、0.3万元奖励并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以上1、2两项奖励要求参赛选手不少于20人。3.颁发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前3名选手(双人赛项前2名)核发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4—6名选手(双人赛项3—5名)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7—10名选手(双人赛项6—10名)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须满足下一级别证书核发日至比赛日时间满一年。(二)团体奖励1.大赛按照金牌5分、银牌4分、铜牌3分、优胜奖2分和参赛项目1分的计分原则,对团体总分前三名的盟市颁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牌匾。2.对参赛组织工作优秀的盟市(行业)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三)入围集训队符合条件的选手,入围自治区集训队。经集中培训、考核后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四)其他奖励对为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和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给予相应荣誉,颁发牌匾或证书。鼓励各盟市结合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表彰机制,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七、工作要求(一)各盟市和有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赛,并做好赛事新闻宣传报道。(二)大赛期间,组织开展技能成果展示、绝技绝活展演、技术交流等活动。为各盟市及相关单位预留布展场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三)参赛期间,各代表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定1名同志为竞赛工作联络员,并于5月20日前报送邮箱:btgxzxjs@126.com。(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保险、物流等费用由各盟市(行业)代表队自行承担;参赛选手、展示展演人员食宿和市内交通费用由执委会统一安排负责。(五)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进行赞助。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具体实施赞助管理工作。八、联系方式(一)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联系人:郝志荣 刘 聪电 话:0471—6944261 6944045 邮 箱:nmjnds@163.com(二)包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联系人:张永煜 王 艳电 话:0472—6169203 6169204邮 箱:btgxzxjs@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2.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成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聚焦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于今年8月下旬在包头市举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建立健全以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为龙头,以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行业竞赛和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赛为抓手,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自治区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通过举办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为广大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大赛主题
技兴北疆 能创未来
三、大赛安排
(一)时间:2024年8月23日—29日。
(二)地点:包头国际会展中心。
(三)项目设置:大赛赛项涉及世赛选拔项目、国赛精选项目,16条产业链、乡村振兴及特色产业项目等,共56个。
1.世赛选拔/国赛精选项目(12个)
数控车、数控铣、CAD机械设计、焊接、木工、餐厅服务、烘焙、信息网络布线、网络系统管理、电子技术、砌筑、时装技术。
2.世赛选拔项目(17个)
美发、车身修理、汽车喷漆、汽车技术、增材制造、平面设计技术、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电气装置、工业控制、水处理技术、网络安全、移动机器人(双人项目)、花艺、园艺(双人项目)、机器人系统集成(双人项目)、移动应用开发、可再生能源。
3.国赛精选项目(18个)
(1)传统项目(9个)
装配钳工、茶艺、室内装饰设计、新能源汽车智能化技术(双人项目)、机器人焊接技术、社会体育指导(健身)、电工、汽车维修、烹饪(中餐)。
(2)新职业项目(9个)
无人机装调检修、物联网安装调试(双人项目)、健康照护、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双人项目)、增材制造设备操作、家政服务(整理收纳)(双人项目)、全媒体运营、区块链应用操作、人工智能训练。
4.16条产业链、乡村振兴及特色产业项目(9个)
乳品品鉴师、养老护理员、电子商务师(直播带货)、皮雕、奶茶制作、手把肉制作、民族服饰制作、马头琴制作、智能化综采集控工。
(四)大赛形式:大赛分为盟市(行业)选拔赛、自治区决赛两个阶段。
1.盟市(行业)选拔赛阶段。各盟市(行业)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采取集中选拔或技术技能比武、企业岗位练兵等形式遴选选手。
2.自治区决赛阶段。自治区决赛以盟市(行业)为单位组成代表队,每个项目可选拔或推荐2—3名或2队(双人项目)优秀选手,其中世赛选拔/国赛精选的12个项目,每个项目增加1个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名额。拟邀请兄弟省区市的优秀选手,同台竞技部分赛项。
(五)报名条件: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均可报名参赛。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信息网络布线、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网络安全、水处理技术、机器人系统集成(双人项目)、增材制造等6个项目选手应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凡在往届自治区级技能大赛获得金牌的人员,不再参加。
四、组织工作
(一)大赛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包头市人民政府承办,自治区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牧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播电视局、能源局、自治区总工会、自治区团委、自治区妇联为支持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协办单位。
(二)大赛成立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统筹部署赛事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执委会,负责具体落实赛事组织协调、技术指导、活动实施、交通食宿、医疗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大赛日常事务工作。
五、技术工作
(一)参照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乡村振兴技能大赛等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和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组织制定技术规则和技术文件。
(二)大赛设总裁判长1名,各竞赛项目设裁判长1名。裁判员由组委会在具有相应项目执裁经验的人员中择优选择或由各参赛代表队等额推荐,裁判员数量视各项目比赛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公开征集、遴选竞赛项目技术支持、赛务保障单位,负责相应赛项场地规划、设施设备、工具、耗材等保障协调工作。
六、奖励政策
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实施办法》,设置个人奖励、团体奖励等。
(一)个人奖励
1.荣誉称号。对各竞赛项目前三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颁发金、银、铜牌,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第一名职工选手按相关程序报送自治区总工会,授予下一批次“五一劳动奖章”;对符合条件的前三名职工选手按相关程序授予“全区技术能手”称号;前三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2.奖金奖励。对各竞赛项目金、银、铜牌选手,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奖金奖励,对其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不超过3人,由所在盟市/行业代表队出具证明),分别给予0.5万元、0.4万元、0.3万元奖励并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以上1、2两项奖励要求参赛选手不少于20人。
3.颁发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前3名选手(双人赛项前2名)核发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技能等级;4—6名选手(双人赛项3—5名)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7—10名选手(双人赛项6—10名)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晋升职业技能等级须满足下一级别证书核发日至比赛日时间满一年。
(二)团体奖励
1.大赛按照金牌5分、银牌4分、铜牌3分、优胜奖2分和参赛项目1分的计分原则,对团体总分前三名的盟市颁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牌匾。
2.对参赛组织工作优秀的盟市(行业)颁发“优秀组织奖”牌匾。
(三)入围集训队
符合条件的选手,入围自治区集训队。经集中培训、考核后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四)其他奖励
对为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和在大赛参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大赛组委会给予相应荣誉,颁发牌匾或证书。
鼓励各盟市结合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表彰机制,制定本地区奖励政策。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和有关行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选拔赛,并做好赛事新闻宣传报道。
(二)大赛期间,组织开展技能成果展示、绝技绝活展演、技术交流等活动。为各盟市及相关单位预留布展场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参赛期间,各代表队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定1名同志为竞赛工作联络员,并于5月20日前报送邮箱:btgxzxjs@126.com。
(四)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保险、物流等费用由各盟市(行业)代表队自行承担;参赛选手、展示展演人员食宿和市内交通费用由执委会统一安排负责。
(五)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第二届全区技能大赛进行赞助。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具体实施赞助管理工作。
八、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郝志荣 刘 聪
电 话:0471—6944261 6944045
邮 箱:nmjnds@163.com
(二)包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中心
联系人:张永煜 王 艳
电 话:0472—6169203 6169204
邮 箱:btgxzxjs@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执委会成员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4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