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38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4〕87号
成文日期 2024-05-28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38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4〕87号
成文日期 2024-05-2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2024年“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17: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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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24〕34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2024年“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二、活动时间

2024年6月。

三、活动范围

全区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以下简称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策划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兴起学习宣贯热潮。可采用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形式,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

2.深入开展宣贯活动。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专题专栏,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关举措成果以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宣传。要组织师生、职工、学员、集训选手、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排查和演练

3.开展宣传引导。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明确活动主题,聚焦“畅通生命通道”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媒介,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生命通道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宣传应急疏散知识和避险技能。各技工院校要将逃生路线、避险知识列入6月份班团会主题内容,组织师生认真学习。

4.深入排查治理。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在今年以来组织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基础上,做好“回头看”专项治理。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指示灯等疏散设施进行维修检查,做好更换。

5.开展应急演练。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模拟火灾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要切实制定演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不得流于形式。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要认真组织每一期在培学员、在考人员、在训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让所有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路线,熟练掌握避险自救技能。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绷紧安全生产管理这根弦

6.安全生产知识进课堂。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考评人员、教练等做好安全知识学习和备课工作。要将本领域、本专业、本课程、本场地、本职业(工种)必备的安全知识带入课堂,讲好安全生产知识应用,提升学生、学员安全技能水平。

7.举一反三开展活动。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管理这根弦,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在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基础上,对本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再进行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对用电、明火动火作业、建筑物、危险化学品存放等场景做好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技工院校要做好入夏后学生外出管理,防止发生溺水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自治区、本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监督指导。位参与“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指导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做好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之前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排除。要对存在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等情况,立即停止其开展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组织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及时报送其“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指定专人负责,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进展情况汇总后,通过人社协同OA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附件:2024年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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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4〕87号
成文日期 2024-05-28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2024年“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8 17: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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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2024年“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lt;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gt;的通知》(内安委办〔2024〕34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2024年“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二、活动时间2024年6月。三、活动范围全区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以下简称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四、活动内容(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策划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兴起学习宣贯热潮。可采用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形式,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2.深入开展宣贯活动。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专题专栏,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关举措成果以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宣传。要组织师生、职工、学员、集训选手、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排查和演练3.开展宣传引导。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明确活动主题,聚焦“畅通生命通道”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媒介,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生命通道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宣传应急疏散知识和避险技能。各技工院校要将逃生路线、避险知识列入6月份班团会主题内容,组织师生认真学习。4.深入排查治理。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在今年以来组织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基础上,做好“回头看”专项治理。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指示灯等疏散设施进行维修检查,做好更换。5.开展应急演练。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模拟火灾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要切实制定演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不得流于形式。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要认真组织每一期在培学员、在考人员、在训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让所有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路线,熟练掌握避险自救技能。(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绷紧安全生产管理这根弦6.安全生产知识进课堂。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考评人员、教练等做好安全知识学习和备课工作。要将本领域、本专业、本课程、本场地、本职业(工种)必备的安全知识带入课堂,讲好安全生产知识应用,提升学生、学员安全技能水平。7.举一反三开展活动。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管理这根弦,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在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基础上,对本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再进行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对用电、明火动火作业、建筑物、危险化学品存放等场景做好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技工院校要做好入夏后学生外出管理,防止发生溺水事件。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自治区、本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二)加强监督指导。位参与“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指导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做好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之前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排除。要对存在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等情况,立即停止其开展的相关工作。(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组织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及时报送其“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指定专人负责,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进展情况汇总后,通过人社协同OA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 系 人:庞东煜联系电话:(0471)6944622 附件:2024年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5月28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内安委办〔2024〕34号)要求,现就组织做好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2024年“安全生产月”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二、活动时间

2024年6月。

三、活动范围

全区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以下简称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策划形式多样的学习贯彻活动,兴起学习宣贯热潮。可采用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形式,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全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创新思路、务实举措、有效方法。

2.深入开展宣贯活动。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在本单位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新媒体平台等开设专题专栏,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有关举措成果以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宣传。要组织师生、职工、学员、集训选手、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组织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生产 责任在肩》警示教育片、事故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解析片和“全民安全公开课”等。

(二)组织开展畅通生命通道宣传、排查和演练

3.开展宣传引导。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明确活动主题,聚焦“畅通生命通道”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本单位宣传媒介,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生命通道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宣传应急疏散知识和避险技能。各技工院校要将逃生路线、避险知识列入6月份班团会主题内容,组织师生认真学习。

4.深入排查治理。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在今年以来组织的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基础上,做好“回头看”专项治理。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等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对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灯、指示灯等疏散设施进行维修检查,做好更换。

5.开展应急演练。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模拟火灾和地震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要切实制定演练工作方案,认真组织,不得流于形式。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竞赛办赛单位要认真组织每一期在培学员、在考人员、在训人员开展应急疏散演练,让所有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路线,熟练掌握避险自救技能。

(三)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绷紧安全生产管理这根弦

6.安全生产知识进课堂。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考评人员、教练等做好安全知识学习和备课工作。要将本领域、本专业、本课程、本场地、本职业(工种)必备的安全知识带入课堂,讲好安全生产知识应用,提升学生、学员安全技能水平。

7.举一反三开展活动。各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管理这根弦,通过组织“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在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基础上,对本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再进行排查治理,形成常态化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对用电、明火动火作业、建筑物、危险化学品存放等场景做好细致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各技工院校要做好入夏后学生外出管理,防止发生溺水事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自治区、本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监督指导。位参与“安全生产月”有关活动,指导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做好今年以来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对之前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排除。要对存在拒绝整改、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等情况,立即停止其开展的相关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组织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有关单位及时报送其“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情况,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指定专人负责,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职业能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和进展情况汇总后,通过人社协同OA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人: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94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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