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50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4〕9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50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4〕9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评价机构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职业目录:
1. 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
2.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
3. 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4. 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5. 密码工程技术人员。
(二)专业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三)遴选数量:每个职业遴选推荐1-2家。
(四)有效期限:3年。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一般应是其三定方案、法人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培训、继续教育、考试或评审鉴定),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
(二)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含兼职)队伍,配备符合相应职业专业技术考核要求的场所设备,熟悉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线上或线下考核。
(三)一般应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技术技能人员培训或考核评价经验,达到年培训或考核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
(四)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三、申报程序
具备相关条件的社会机构自愿申请,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同时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于6月12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有关要求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遴选推荐,由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列入评价机构目录,在工程服务平台公布,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各申报机构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填报独立法人主体的条件、队伍、场地、设备、培训或考核等情况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人为夸大,严禁隐瞒经营风险、提供虚假材料。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471-6944061
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50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4〕9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5-3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评价机构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职业目录:1. 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2.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3. 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4. 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5. 密码工程技术人员。(二)专业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三)遴选数量:每个职业遴选推荐1-2家。(四)有效期限:3年。二、申报条件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一般应是其三定方案、法人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培训、继续教育、考试或评审鉴定),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二)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含兼职)队伍,配备符合相应职业专业技术考核要求的场所设备,熟悉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线上或线下考核。(三)一般应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技术技能人员培训或考核评价经验,达到年培训或考核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四)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三、申报程序具备相关条件的社会机构自愿申请,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同时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于6月12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四、有关要求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遴选推荐,由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列入评价机构目录,在工程服务平台公布,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各申报机构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填报独立法人主体的条件、队伍、场地、设备、培训或考核等情况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人为夸大,严禁隐瞒经营风险、提供虚假材料。 联系人:王慧联系电话:0471-6944061 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关于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第三批评价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区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职业目录:
1. 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
2. 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
3. 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
4. 数据安全工程技术人员;
5. 密码工程技术人员。
(二)专业技术等级:初级、中级、高级。
(三)遴选数量:每个职业遴选推荐1-2家。
(四)有效期限:3年。
二、申报条件
申报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一般应是其三定方案、法人登记证书的业务范围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含培训、继续教育、考试或评审鉴定),建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失信、重大经济纠纷等不良记录。
(二)在拟开展评价的职业(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公信力、认可度,配有专职工作人员、稳定的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含兼职)队伍,配备符合相应职业专业技术考核要求的场所设备,熟悉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能够按照规定要求开展线上或线下考核。
(三)一般应是2019年12月31日以前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技术技能人员培训或考核评价经验,达到年培训或考核技术技能人员2000人次以上的规模。
(四)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
三、申报程序
具备相关条件的社会机构自愿申请,填写《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同时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于6月12日前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四、有关要求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实行目录清单管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遴选推荐,由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列入评价机构目录,在工程服务平台公布,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各申报机构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填报独立法人主体的条件、队伍、场地、设备、培训或考核等情况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人为夸大,严禁隐瞒经营风险、提供虚假材料。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0471-6944061
附件: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评价机构推荐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