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5-0004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06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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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5-01-06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全区技工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17: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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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全区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力保障院校师生、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对标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把牢牢守住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底线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的有效举措和具体实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工作态度和“等不起、慢不得”的工作作风,在2025年寒假、春节及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实地走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院校安全生产隐患。要对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见附件),组织院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防范要求,对院校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做好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的各项工作。要帮助院校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院校安全生产相关管理人员及其通讯方式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报备。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院校对照《学校的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建设,建立校园安全生产“人防+制防+技防”的安全防范体系,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院校财产安全。

二、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教训,全面做好岁末年初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

近期以来,国内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不同程度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指导院校深刻吸取事故案例教训,举一反三进行自查整改整治,排除风险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技能人才育人环境。

(一)加强冬季防火。北方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各院校取暖用火、用电、用气大幅增多。各院校要对教师、实训车间、宿舍、礼堂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用电、用火、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对师生、学员办公、教学实训中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明火取暖场所以及生活区域使用电热毯、电热宝、电暖气等重点管理,科学管控。要聘请电力专家对各用电线路承载能力进行评估检查,防止线路超负荷运载。假期期间如需要使用明火、动火作业的场所,要加强管理,务必做到“人走火灭”。各院校要对库存的可燃气体、助燃气体、其他可燃材料等要实现专人专管,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库房、码放物品,放假前要彻底检查,假期中要实时监测。各院校要利用假期时间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已到期的灭火器进行更换,对存在影响应急疏散的通道进行障碍清除,畅通生命通道。

(二)加强家校共建。寒假马上到来,各院校要通过班主任工作进一步加强家校共建,将放假、开学时间准确、清晰地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并与学生家长确定返乡、返校时间。各院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部分学生留校的,要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并培训专门教师24小时管理。假期期间,要通过家校共建,做好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相关活动,要会同家长加强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教育,提醒学生尽量避免参加人员密集的聚会,做好个人卫生管理和传染性疾病防控。

(三)加强实习管理。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22〕40号)要求,做好技工院校学生企业见习、顶岗实习相关工作,认真落实1个“严禁”、27个“不得”规定,合理安排学生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要加强学生在假期期间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必要时要派出指导教师赴学生实习企业带队开展实习活动,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不允许出现以任何形式克扣学生实习报酬、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形,要注重学生实习期间心理动态监测,对存在对实习企业、实习岗位存在不满意情绪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及时疏导,必要时要停止学生在该企业的实习学习,同时到备选实习企业实习准备。

(四)加强假期值班。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要合理安排寒假、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压实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工作责任,落实零报告制度,保证值班人员、院校带班领导、院校主要负责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相关人员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履职尽责,加强值班期间校园巡查,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反馈及时整改。要做好值班记录,并将未消除的或正在整治的安全隐患进行值班交接,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处置,既要查出隐患,也要排除隐患。

(五)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帮助院校做好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升师生提防电信网络诈骗能力。要提醒学生、学员高度警惕通过互联网开展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诈骗、冒充领导、熟人诈骗、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诈骗、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等行为,要教育引导学生将精力投入到学习知识、提升技能上来,扎扎实实做学问、勤勤恳恳练技能,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加强心理辅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要将立德树人贯穿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通过思政引领,营造积极、阳光、向上的学习氛围。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活动等,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要主动关心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疏导其在成长中遇到的疑惑和问题。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关注在培学员学习情况,主动帮助学员解决在技能培训中遇到的学习问题。各院校要在寒假期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如存在心理问题,要及时干预,避免小问题引发大事故,更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寒假、春节将至,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辖区内院校安全管理,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人:常洁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613983 6944622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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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全区技工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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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岁末年初全区技工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全区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力保障院校师生、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对标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各项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把牢牢守住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底线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的有效举措和具体实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工作态度和“等不起、慢不得”的工作作风,在2025年寒假、春节及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实地走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院校安全生产隐患。要对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见附件),组织院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防范要求,对院校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做好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的各项工作。要帮助院校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院校安全生产相关管理人员及其通讯方式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报备。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院校对照《学校的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建设,建立校园安全生产“人防+制防+技防”的安全防范体系,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院校财产安全。二、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教训,全面做好岁末年初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近期以来,国内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不同程度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指导院校深刻吸取事故案例教训,举一反三进行自查整改整治,排除风险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技能人才育人环境。(一)加强冬季防火。北方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各院校取暖用火、用电、用气大幅增多。各院校要对教师、实训车间、宿舍、礼堂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用电、用火、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对师生、学员办公、教学实训中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明火取暖场所以及生活区域使用电热毯、电热宝、电暖气等重点管理,科学管控。要聘请电力专家对各用电线路承载能力进行评估检查,防止线路超负荷运载。假期期间如需要使用明火、动火作业的场所,要加强管理,务必做到“人走火灭”。各院校要对库存的可燃气体、助燃气体、其他可燃材料等要实现专人专管,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库房、码放物品,放假前要彻底检查,假期中要实时监测。各院校要利用假期时间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已到期的灭火器进行更换,对存在影响应急疏散的通道进行障碍清除,畅通生命通道。(二)加强家校共建。寒假马上到来,各院校要通过班主任工作进一步加强家校共建,将放假、开学时间准确、清晰地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并与学生家长确定返乡、返校时间。各院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部分学生留校的,要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并培训专门教师24小时管理。假期期间,要通过家校共建,做好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相关活动,要会同家长加强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教育,提醒学生尽量避免参加人员密集的聚会,做好个人卫生管理和传染性疾病防控。(三)加强实习管理。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lt;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gt;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22〕40号)要求,做好技工院校学生企业见习、顶岗实习相关工作,认真落实1个“严禁”、27个“不得”规定,合理安排学生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要加强学生在假期期间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必要时要派出指导教师赴学生实习企业带队开展实习活动,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不允许出现以任何形式克扣学生实习报酬、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形,要注重学生实习期间心理动态监测,对存在对实习企业、实习岗位存在不满意情绪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及时疏导,必要时要停止学生在该企业的实习学习,同时到备选实习企业实习准备。(四)加强假期值班。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要合理安排寒假、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压实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工作责任,落实零报告制度,保证值班人员、院校带班领导、院校主要负责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相关人员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履职尽责,加强值班期间校园巡查,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反馈及时整改。要做好值班记录,并将未消除的或正在整治的安全隐患进行值班交接,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处置,既要查出隐患,也要排除隐患。(五)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帮助院校做好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升师生提防电信网络诈骗能力。要提醒学生、学员高度警惕通过互联网开展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诈骗、冒充领导、熟人诈骗、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诈骗、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等行为,要教育引导学生将精力投入到学习知识、提升技能上来,扎扎实实做学问、勤勤恳恳练技能,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六)加强心理辅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要将立德树人贯穿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通过思政引领,营造积极、阳光、向上的学习氛围。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活动等,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要主动关心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疏导其在成长中遇到的疑惑和问题。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关注在培学员学习情况,主动帮助学员解决在技能培训中遇到的学习问题。各院校要在寒假期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如存在心理问题,要及时干预,避免小问题引发大事故,更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寒假、春节将至,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辖区内院校安全管理,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联 系 人:常洁  庞东煜联系电话:(0471)6613983 6944622 附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6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全区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力保障院校师生、学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对标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各项工作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把牢牢守住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底线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批示精神的有效举措和具体实践,以“时时放心不下”的工作态度和“等不起、慢不得”的工作作风,在2025年寒假、春节及春季学期开学前,通过实地走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排查整治院校安全生产隐患。要对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见附件),组织院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主任等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防范要求,对院校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做好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的各项工作。要帮助院校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各院校安全生产相关管理人员及其通讯方式应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报备。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院校对照《学校的安全防范设施》完善安全管理设施设备建设,建立校园安全生产“人防+制防+技防”的安全防范体系,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院校财产安全。

二、深刻吸取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教训,全面做好岁末年初院校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

近期以来,国内发生了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事故不同程度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指导院校深刻吸取事故案例教训,举一反三进行自查整改整治,排除风险隐患,营造安全、有序的技能人才育人环境。

(一)加强冬季防火。北方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各院校取暖用火、用电、用气大幅增多。各院校要对教师、实训车间、宿舍、礼堂等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用电、用火、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对师生、学员办公、教学实训中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明火取暖场所以及生活区域使用电热毯、电热宝、电暖气等重点管理,科学管控。要聘请电力专家对各用电线路承载能力进行评估检查,防止线路超负荷运载。假期期间如需要使用明火、动火作业的场所,要加强管理,务必做到“人走火灭”。各院校要对库存的可燃气体、助燃气体、其他可燃材料等要实现专人专管,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库房、码放物品,放假前要彻底检查,假期中要实时监测。各院校要利用假期时间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对已到期的灭火器进行更换,对存在影响应急疏散的通道进行障碍清除,畅通生命通道。

(二)加强家校共建。寒假马上到来,各院校要通过班主任工作进一步加强家校共建,将放假、开学时间准确、清晰地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家长,并与学生家长确定返乡、返校时间。各院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部分学生留校的,要征得学生家长同意,并培训专门教师24小时管理。假期期间,要通过家校共建,做好学生寒假社会实践相关活动,要会同家长加强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教育,提醒学生尽量避免参加人员密集的聚会,做好个人卫生管理和传染性疾病防控。

(三)加强实习管理。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要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内教职成函〔2022〕40号)要求,做好技工院校学生企业见习、顶岗实习相关工作,认真落实1个“严禁”、27个“不得”规定,合理安排学生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实习内容,要加强学生在假期期间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必要时要派出指导教师赴学生实习企业带队开展实习活动,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坚决不允许出现以任何形式克扣学生实习报酬、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情形,要注重学生实习期间心理动态监测,对存在对实习企业、实习岗位存在不满意情绪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及时疏导,必要时要停止学生在该企业的实习学习,同时到备选实习企业实习准备。

(四)加强假期值班。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要合理安排寒假、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压实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工作责任,落实零报告制度,保证值班人员、院校带班领导、院校主要负责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相关人员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履职尽责,加强值班期间校园巡查,一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反馈及时整改。要做好值班记录,并将未消除的或正在整治的安全隐患进行值班交接,做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闭环处置,既要查出隐患,也要排除隐患。

(五)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帮助院校做好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提升师生提防电信网络诈骗能力。要提醒学生、学员高度警惕通过互联网开展刷单返利、虚假网络投资理财、虚假购物服务、冒充电商物流客服、虚假征信诈骗、冒充领导、熟人诈骗、冒充公检法及政府机关类诈骗、网络婚恋、交友类诈骗、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类诈骗等行为,要教育引导学生将精力投入到学习知识、提升技能上来,扎扎实实做学问、勤勤恳恳练技能,坚定理想信念,争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加强心理辅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要将立德树人贯穿技能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通过思政引领,营造积极、阳光、向上的学习氛围。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通过举办讲座、开展活动等,增强学生的自信心。要主动关心生活上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疏导其在成长中遇到的疑惑和问题。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关注在培学员学习情况,主动帮助学员解决在技能培训中遇到的学习问题。各院校要在寒假期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要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如存在心理问题,要及时干预,避免小问题引发大事故,更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寒假、春节将至,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辖区内院校安全管理,营造祥和的节日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院校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人:常洁庞东煜

联系电话:(0471)6613983 694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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