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5-0027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23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5-0027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23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3 11:07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区科研机构:

按照《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区事业单位,2024年度通过“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和区外调入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中,符合《意见》规定的引才范围并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为第五、六类层次的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科研支持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函。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出具推荐公函,并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专家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明确入选人员及科研支持资金额度。

(三)公示确定。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支持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拨付科研支持经费。

三、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单位务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胶印装订)邮寄至自治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提交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互动交流→下载中心→各类表格”下载)。

政策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张利晖  郭昕頔

联系电话:(0471)6946229  (0471)6965638

材料接收: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张翼飞

联系电话:(0471)6964026

电子邮箱:314078339@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


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表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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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5-0027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23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3 11:07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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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区科研机构:按照《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区事业单位,2024年度通过“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和区外调入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中,符合《意见》规定的引才范围并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为第五、六类层次的人才。二、申报程序(一)组织申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科研支持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报函。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出具推荐公函,并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附件2)。(二)专家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明确入选人员及科研支持资金额度。(三)公示确定。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支持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拨付科研支持经费。三、有关要求各主管部门、单位务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胶印装订)邮寄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提交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互动交流→下载中心→各类表格”下载)。政策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张利晖  郭昕頔 联系电话:(0471)6946229  (0471)6965638材料接收: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张翼飞 联系电话:(0471)6964026电子邮箱:314078339@qq.com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表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开发处)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区科研机构:

按照《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自治区本级引进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区事业单位,2024年度通过“绿色通道”、公开招聘和区外调入引进的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中,符合《意见》规定的引才范围并正式办理入职手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为第五、六类层次的人才。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自治区各主管部门、单位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参加科研支持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函。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出具推荐公函,并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3.《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专家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选进行综合评价,明确入选人员及科研支持资金额度。

(三)公示确定。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支持人员并向用人单位拨付科研支持经费。

三、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单位务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双面胶印装订)邮寄至自治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时提交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互动交流→下载中心→各类表格”下载)。

政策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开发处  张利晖  郭昕頔

联系电话:(0471)6946229  (0471)6965638

材料接收: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张翼飞

联系电话:(0471)6964026

电子邮箱:314078339@qq.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


附件:1.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表

      2.202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引进人才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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