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5-0199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5〕64号
成文日期 2025-04-2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5-0199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5〕64号
成文日期 2025-04-2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18:11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设站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要求,为做好大赛参赛等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报名及比赛时间

选手报名:2025年4月20日—5月31日;

自治区预选:2025年6月15日—7月30日;

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2025年8月;

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二)全国总决赛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四)参赛选手范围

创新赛:团队内有1名及以上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创业赛: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的初创型企业;

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不限国籍。

揭榜领题赛: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

(五)参赛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

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预选赛(预选赛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每个赛道推荐2组选手进入全国复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直接进入全国复赛。(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激励政策

(一)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1.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对西部赛区选手倾斜支持,同一赛道没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进入前12名,但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排在该赛道第13至18名的,则增加1名铜奖给该赛道成绩最高的西部地区参赛选手。

2.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团队前3人)、银奖(团队前2人)、铜奖(团队前2人)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2.获得金、银、铜奖(团队前2人)的在站博士后直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获优胜奖(团队前2人)的在站博士后在2025年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评选中予以倾斜。

3.获得奖项人员、团队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申报,优先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按规定给予10万元、30万元设站经费支持。

4.获得金、银、铜奖(团队前3人)在申报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奖项、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项、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三层次)中不占用所在单位或盟市申报名额直接申报,并作为评审中重要依据,3年内有效。

5.进入全国复赛或总决赛选手所在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下一年度在符合全国博管办入站规则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在职人员入站比例。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依据近3年新入站人员和出站留蒙博士后数量,设置报名团队数量分配表(附件3),设站单位和盟市至少推荐相应数额团队参赛。有2名及以上在站人员的设站单位,无人员报名参赛的下一年度下浮在职人员入站比例。

(二)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博士后成果展示、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决赛期间,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大赛组委会承担。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四)入选全国总决赛的个人及团队,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安排专业支持团队,指导帮助博士后参赛。

(五)大赛公开征集国内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合作机构,为参赛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项目提供项目评选、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可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471)6944364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3.报名团队数量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键下载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5-01993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5〕64号
成文日期 2025-04-2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7 18:11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朗读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设站单位: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要求,为做好大赛参赛等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二、赛事安排(一)报名及比赛时间选手报名:2025年4月20日—5月31日;自治区预选:2025年6月15日—7月30日;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2025年8月;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二)全国总决赛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四)参赛选手范围创新赛:团队内有1名及以上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创业赛: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的初创型企业;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不限国籍。揭榜领题赛: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五)参赛方式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预选赛(预选赛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每个赛道推荐2组选手进入全国复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直接进入全国复赛。(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三、激励政策(一)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1.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对西部赛区选手倾斜支持,同一赛道没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进入前12名,但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排在该赛道第13至18名的,则增加1名铜奖给该赛道成绩最高的西部地区参赛选手。2.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团队前3人)、银奖(团队前2人)、铜奖(团队前2人)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2.获得金、银、铜奖(团队前2人)的在站博士后直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获优胜奖(团队前2人)的在站博士后在2025年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评选中予以倾斜。3.获得奖项人员、团队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申报,优先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按规定给予10万元、30万元设站经费支持。4.获得金、银、铜奖(团队前3人)在申报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奖项、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项、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三层次)中不占用所在单位或盟市申报名额直接申报,并作为评审中重要依据,3年内有效。5.进入全国复赛或总决赛选手所在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下一年度在符合全国博管办入站规则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在职人员入站比例。四、工作要求(一)各盟市、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依据近3年新入站人员和出站留蒙博士后数量,设置报名团队数量分配表(附件3),设站单位和盟市至少推荐相应数额团队参赛。有2名及以上在站人员的设站单位,无人员报名参赛的下一年度下浮在职人员入站比例。(二)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博士后成果展示、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三)总决赛期间,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大赛组委会承担。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四)入选全国总决赛的个人及团队,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安排专业支持团队,指导帮助博士后参赛。(五)大赛公开征集国内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合作机构,为参赛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项目提供项目评选、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可与我们联系。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471)6944364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3.报名团队数量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27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设站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8号)要求,为做好大赛参赛等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博创引领四十载  智汇赋能向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报名及比赛时间

选手报名:2025年4月20日—5月31日;

自治区预选:2025年6月15日—7月30日;

全国复赛(专家通讯评审):2025年8月;

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二)全国总决赛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国际会展中心。

(三)比赛项目。设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预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与机器人、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石油化工、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其他行业等7个赛道。

(四)参赛选手范围

创新赛:团队内有1名及以上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创业赛: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的初创型企业;

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或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的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开发团队的核心成员,不限国籍。

揭榜领题赛: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内外博士及其团队。

(五)参赛方式

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或所在团队于即日起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www.chinapostdoctor.org.cn)或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官网(bs.rsj.quanzhou.gov.cn)注册报名(参赛条件详见附件1)。

创新赛、创业赛组别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预选赛(预选赛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每个赛道推荐2组选手进入全国复赛;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和揭榜领题赛组别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团队自主报名参赛,直接进入全国复赛。(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激励政策

(一)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

大赛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胜奖若干,按照金奖10万元、银奖5万元、铜奖2万元的标准发放奖金,优胜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1.创新赛、创业赛、揭榜领题赛组别的每个赛道设置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6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对西部赛区选手倾斜支持,同一赛道没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进入前12名,但有西部地区参赛选手比赛成绩排在该赛道第13至18名的,则增加1名铜奖给该赛道成绩最高的西部地区参赛选手。

2.海外境外(一带一路)赛每个赛道设置金奖3名、银奖7名、铜奖10名、优胜奖若干名(根据各赛道实际参赛情况确定,每个赛道最多不超过12名)。

(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获得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团队前3人)、银奖(团队前2人)、铜奖(团队前2人)的选手,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按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政策,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2.获得金、银、铜奖(团队前2人)的在站博士后直接获得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获优胜奖(团队前2人)的在站博士后在2025年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资助评选中予以倾斜。

3.获得奖项人员、团队所在单位,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申报,优先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按规定给予10万元、30万元设站经费支持。

4.获得金、银、铜奖(团队前3人)在申报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奖项、自治区青年创新人才奖项、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计划、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项目(二、三层次)中不占用所在单位或盟市申报名额直接申报,并作为评审中重要依据,3年内有效。

5.进入全国复赛或总决赛选手所在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下一年度在符合全国博管办入站规则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在职人员入站比例。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盟市、各设站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参赛。依据近3年新入站人员和出站留蒙博士后数量,设置报名团队数量分配表(附件3),设站单位和盟市至少推荐相应数额团队参赛。有2名及以上在站人员的设站单位,无人员报名参赛的下一年度下浮在职人员入站比例。

(二)全国总决赛期间,将同期组织博士后成果展示、全国博士后人才交流与成果转化对接等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总决赛期间,参赛者及相关人员往返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大赛组委会承担。比赛不收取报名费等任何费用。

(四)入选全国总决赛的个人及团队,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安排专业支持团队,指导帮助博士后参赛。

(五)大赛公开征集国内有关创业投资机构、创业孵化机构、银行等作为合作机构,为参赛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项目提供项目评选、路演培训、融资孵化、贷款授信等服务。有意向的单位可联系可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电话:(0471)6944364

附件:1.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条件

2.第三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3.报名团队数量分配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