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06 20:2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

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号)和《内蒙古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2〕126号)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情况公开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7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4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付改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78号)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的绩效目标是: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的通知》(内财社〔20201559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11206号)、《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社〔20201505号),对照我区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下达自治区本级,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下达至12个盟市和2个计划单列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做好预算编制、直达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以及对照本地区绩效目标做好执行监控等工作要求。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情况

1.资金安排

1)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度资金总额2186842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01867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0200万元,盟市财政补助资金53338万元,旗县财政补助资金64019万元上年结转609万元。

2)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度资金总额1844628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348577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26964万元,盟市财政补助资金262476万元,旗县财政补助资金1029591万元上年结转77020万元。

3)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年度资金总额683855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295423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20739万元,盟市财政补助资金83084万元,旗县财政补助资金102073万元上年结转82536万元。

2.分解下达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0号)和《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0〕37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018676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0200万元拨入自治区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各盟市财政补贴资金53338万元旗县财政补贴资金64019万元,也相应拨入同级社保基金财政专户。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09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社〔2021〕190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48577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26964万元下达自治区本级和各盟市,同时下达绩效目标。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5〕230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2020年度中央补助资金结算结果和经财政部审核同意后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将中央转移支付295423万元下达盟市及旗县,同时下达绩效目标。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内政发〔2015〕21号)、各地参保情况以及各盟市分类分地区资金负担比例(一类地区负担30%,二类地区负担50%,三类地区负担70%),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120739万元下达各盟市,主要用于参保居民缴费补贴、待遇发放、丧葬补助金及政策规定的代缴困难群体和重度残疾人居民养老保险费,同时下达绩效目标。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率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2186842万元,实际执行数2186233万元,执行率99.97%。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的原因:鄂尔多斯乌审旗财政局欠拨历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的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资金。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将此项资金补缴,并从企业养老保险基金转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计2022年4月底将此项资金到位。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1844628万元,实际执行数1810552万元,执行率98.1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的原因:由于部分旗县收到当年资金指标文件较晚、财政新一体化系统上线等原因,年底未能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转入基金专户,结转下一年度。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预算683855万元,实际到位599105万元,执行率87.6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的原因:由于部分旗县财政新一体化系统上线、地方财力困难等原因,年底未能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转入基金专户,结转下一年度。

2.资金使用合规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养老金缺口和调待补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缴费补助、待遇领取、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补贴、困难群体代缴。全区各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申报流程、拨付流程、使用及管理等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申请、使用、管理等均合规合法。

3.管理制度健全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能够按照《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0〕37号)、《关于公布2020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和实际缴费指数计算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46号)、《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2021〕20号)等文件办法的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能够按照《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19〕61号)、《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办法》、《关于提高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发〔2021〕15号)等文件办法的规定执行。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均能够按时足额发放,参保人数平稳上升,及时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全面完成了年度绩效指标。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绩效指标值(即年初预算数)为2652639人,全年实际完成数2645081人,完成99.72%,预算偏离度0.3%,控制在国家审核标准(5%)以内

2021年缴费人数绩效指标值为3308395人,全年实际完成数为3532826人,完成106.78%,完成比例较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保,不能准确预计其缴费人数。

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绩效指标值(即年初预算数)为552421人,全年实际完成数554915人,完成100.45%。

2021年缴费人数绩效指标值为922336人,全年实际完成数为917548完成99.48%,预算偏离度0.5%,控制在国家审核标准(5%)以内

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领取人数绩效指标值(即年初预算数)为2595947 人,实际完成2543156人,完成97.97%,预算偏离度2%,控制在国家审核标准(5%)以内

2021年缴费人数绩效指标值为4115342人,全年实际完成数为3941231人,完成95.77%,差距的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自愿参保、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受疫情影响,缴费人数减少。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足额发放率指标值为100%,实际均足额发放,完成率为100%。

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足额发放率指标值为100%,实际均足额发放,完成率为100%。

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足额发放率指标值为100%,实际均足额发放,完成率为100%。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能够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

调整待遇及时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年度内及时调整待遇到位。

②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能够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

京外中央单位属地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发放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能够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

自治区驻地方区直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按时发放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能够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

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养老金按时发放率指标值100%,实际完成100%,能够保证养老金及时发放。

2.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城乡居民、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程度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均有所提高,完成绩效目标确定的指标值。

2)可持续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项目的实施意义在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各盟市绩效评价情况,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补助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值为大于等于90%,实际均大于90%,总体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该指标达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数绩效指标值为4115342人,全年实际完成数为3941231人,完成95.77%,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自愿参保、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受疫情影响,缴费人数减少。下一步将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的宣传,引导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积极参保。

(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编制不够科学精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预算约束力不强。下一步将进一步摸清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底数,科学分析各项指标数据,不断探索研究更科学、更合理、更规范的编制方法,加强基础性指标审核校验和综合分析,细编实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时间不统一。企业职工养老金由自治区统收统支后,发放时间统一至每月15日至25日,但具体日期尚未统一,考虑到退休人员待遇发放日期涉及面广、敏感度高,下一步将逐步规范。

3.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实现系统互联互通还有待加强。目前,自治区人社部门已基本实现同财政、税务部门定期交换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据,但系统直连尚未达到。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人社、财政、税务等部门系统互联互通,提高跨部门数据共享水平,为养老保险决策管理科学化提供支撑。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1年出现当期收支缺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组成,由于各级财政积累基金较少,退休人员逐年增加、退休待遇不断提高,基金2021年出现当期收支缺口。建议各级财政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缺口的补助力度,加强财政对确保待遇发放的兜底作用。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到位不及时。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收入预算执行率87.61%,存在到位不及时现象。下一步将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调研,对各盟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提出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意见,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区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及时向自治区人大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内容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自评结论。并加大对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的支持力度,实现养老保险机制平稳健康运行。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