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29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2〕126号
成文日期 2022-05-1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29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2〕126号
成文日期 2022-05-1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内蒙古医科大学培训进修选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15:13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2022年继续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内蒙古医科大学培训进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各旗县(市、区)及辖区内苏木乡镇(街道)医院从事临床医学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培训方式

全脱产集中学习一年。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22年9月起在内蒙古医科大学进修学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每个旗县(区)可申报1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申报人员中选拔30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学习。申报单位在确定申报学员后,务必优先保障学员按时报到并正常参加学习,原则上不作调整。

五、培训内容

(一)基础理论学习(为期2个月)

1.课程设置:解剖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卫生学等。

2.学时要求:集中授课56天,共336学时。

(二)临床技能学习(为期10个月)

1.临床技能:根据学员的专业安排在临床科室学习,实行“导师制”管理。

2.继续教育:举办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新进展知识讲座。要求学员参加医院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不少于20学时。

3.现场教学:要求学员参加所在科室和医院组织的临床讲座、病历讨论会、读书报告会和医疗教学查房等活动。

六、考核要求

对学员培训进修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采用学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确定。

(一)基础理论学习20分,集中授课结束后由内蒙古医科大学基础部组织考试。

(二)临床技能学习80分,其中,临床技能60分,由所在科室在学习结束后组织考核;参加继续教育10分(以继续教育记录为准);参加科室业务学习10分(由带教导师确认)。  

(三)学员完成学业后,经考核合格,由内蒙古医科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七、培训费用

学费和住宿费由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支付,往返路费由各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八、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填写《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资助专业技术人才进修申请表》(附件1),盟市人社部门汇总形成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申报人员申请表、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处。

各有关单位要从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强区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员组织申报工作。

联 系 人:包晓宇  曹磊

联系电话:(0471)6944364  6946607

邮    箱:rstzjc2021@126.com

附件:1.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资助专业技术人才进修申请表

2.赴内蒙古医科大学进修申报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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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2-0229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函〔2022〕126号
成文日期 2022-05-1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内蒙古医科大学培训进修选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20 15:13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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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内蒙古医科大学培训进修选员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2022年继续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内蒙古医科大学培训进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各旗县(市、区)及辖区内苏木乡镇(街道)医院从事临床医学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培训方式
  全脱产集中学习一年。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22年9月起在内蒙古医科大学进修学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每个旗县(区)可申报1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申报人员中选拔30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学习。申报单位在确定申报学员后,务必优先保障学员按时报到并正常参加学习,原则上不作调整。
  五、培训内容
  (一)基础理论学习(为期2个月)
  1.课程设置:解剖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卫生学等。
  2.学时要求:集中授课56天,共336学时。
  (二)临床技能学习(为期10个月)
  1.临床技能:根据学员的专业安排在临床科室学习,实行“导师制”管理。
  2.继续教育:举办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新进展知识讲座。要求学员参加医院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不少于20学时。
  3.现场教学:要求学员参加所在科室和医院组织的临床讲座、病历讨论会、读书报告会和医疗教学查房等活动。
  六、考核要求
  对学员培训进修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采用学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确定。
  (一)基础理论学习20分,集中授课结束后由内蒙古医科大学基础部组织考试。
  (二)临床技能学习80分,其中,临床技能60分,由所在科室在学习结束后组织考核;参加继续教育10分(以继续教育记录为准);参加科室业务学习10分(由带教导师确认)。  
  (三)学员完成学业后,经考核合格,由内蒙古医科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七、培训费用
  学费和住宿费由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支付,往返路费由各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八、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填写《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资助专业技术人才进修申请表》(附件1),盟市人社部门汇总形成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申报人员申请表、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处。
  各有关单位要从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强区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员组织申报工作。
  联 系 人:包晓宇  曹磊
  联系电话:(0471)6944364  6946607
  邮    箱:rstzjc2021@126.com
   
  附件:1.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资助专业技术人才进修申请表
  2.赴内蒙古医科大学进修申报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处)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2022年继续开展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到内蒙古医科大学培训进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各旗县(市、区)及辖区内苏木乡镇(街道)医院从事临床医学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乡村振兴重点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业务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5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二、培训方式

全脱产集中学习一年。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拟定于2022年9月起在内蒙古医科大学进修学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要求

每个旗县(区)可申报1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从申报人员中选拔30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学习。申报单位在确定申报学员后,务必优先保障学员按时报到并正常参加学习,原则上不作调整。

五、培训内容

(一)基础理论学习(为期2个月)

1.课程设置:解剖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卫生学等。

2.学时要求:集中授课56天,共336学时。

(二)临床技能学习(为期10个月)

1.临床技能:根据学员的专业安排在临床科室学习,实行“导师制”管理。

2.继续教育:举办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新进展知识讲座。要求学员参加医院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不少于20学时。

3.现场教学:要求学员参加所在科室和医院组织的临床讲座、病历讨论会、读书报告会和医疗教学查房等活动。

六、考核要求

对学员培训进修情况进行量化考核,采用学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内蒙古医科大学确定。

(一)基础理论学习20分,集中授课结束后由内蒙古医科大学基础部组织考试。

(二)临床技能学习80分,其中,临床技能60分,由所在科室在学习结束后组织考核;参加继续教育10分(以继续教育记录为准);参加科室业务学习10分(由带教导师确认)。  

(三)学员完成学业后,经考核合格,由内蒙古医科大学颁发结业证书。

七、培训费用

学费和住宿费由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支付,往返路费由各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其他费用自理。

八、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填写《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资助专业技术人才进修申请表》(附件1),盟市人社部门汇总形成申报人员花名册(附件2),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申报人员申请表、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处。

各有关单位要从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强区战略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学员组织申报工作。

联 系 人:包晓宇  曹磊

联系电话:(0471)6944364  6946607

邮    箱:rstzjc2021@126.com

附件:1.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资助专业技术人才进修申请表

2.赴内蒙古医科大学进修申报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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