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宋娜代表提出的第121号《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支持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针对宋娜代表所提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人员建议招聘当地生源地的考生和给予适当倾斜政策,为有效缓解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我厅积极指导各地区做好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一是苏木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旗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二是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到基层事业单位;对于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三是对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和边境旗县、牧业旗县和少数民族聚居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可以从招聘计划中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旗县、本盟市或周边旗县、盟市户籍(生源)人员进行招聘。
下一步,将会继续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缓解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