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5号建议的答复
新其其格代表:
您提出的第205号《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基本养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法》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关规定,乡村医生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的,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村医生中属于灵活就业且在劳动年龄范围内人员,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为: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职工;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由单位与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22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全国统筹,由中央统一制定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政策,各地不得自行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我区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2011年,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于2012年实现制度全覆盖,所有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的城乡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因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将乡村医生纳入制度覆盖范围。同时,政策规定,各旗县(市、区)启动试点时,已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不用交费,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看,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乡村医生大部分已领取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对因各种原因未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已年满60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6号)相关要求,我区允许60周岁以上超龄、未参保的老年居民补缴保费,并从缴费后的次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因此,未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老年乡村医生也可以通过补缴的方式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目前,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为200元至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等12个缴费档次。如果选择最高的3个缴费档次,按照缴费15年、基础养老金140元计算,到龄后将分别领取473元、690元、906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