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5-24 16:4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赤峰市人民政府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张明晖代表提出的第306号《关于医疗机构员额备案制人员管理情况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关注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特别在探索推行人员总量管理方面全力配合编制、卫健等部门完善各项人事管理制度,切实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赋予人社力量

一、在工资待遇方面。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扩大医院内部分配自主权。对于编制数人员,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公立医院可采取多种方式自主分配,可根据不同岗位职责要求,自主设立体现医疗行业特点、劳动特点和岗位价值的薪酬项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

二、在岗位设置管理方面。公立医院专业人才数量难以满足就医就诊的需要,主要原因是随着医药卫生事业快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有限的编制难以满足编外医护人员的需求。中央2013年就明确提出“约法三章”,其中对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也意味着公立医院的编制无法核增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我已会同机构编制等部门,逐步推行公立医院总量管理,为此,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优化完善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十五条措施”的通知》就总量管理政策进行了明确:

一是拓宽岗位设置总量。事业单位原则上应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确定岗位总量,对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和公办幼儿园等事业单位拓宽岗位设置基数,可按照“编制数+控制数”确定岗位总量。已实施人员总量管理的高等院校将本单位原有工勤技能人员一并纳入岗位总量内,重新调整岗位设置方案并按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其他高等院校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人员总量前,符合岗位转聘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可按相关规定转聘相应岗位。

二是畅通控制数人员聘用渠道。在实行人员总量管理的事业单位内,全面推行总量内人员竞聘上岗,建立能上能下的岗位聘用管理机制。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编制内人员和控制数人员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竞聘各类岗位。控制数人员也可在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之间转聘,不受个人身份、用人方式、编制形式的限制。聘用到领导人员对应的管理岗位的,须符合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有关规定。

我厅将持续关注公立医院总量管理高质量健康发展相信在自治区机构编制、卫生健康等部门的合力推动下,公立医院推行人员总量管理将会走上“快车道”。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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