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0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唐晶代表提出的第307号《关于均衡区内各盟市教育投资和政策的建议》由我厅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我厅不断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最大限度释放人才活力,为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一、支持各地根据实际引进高层次人才
积极发挥人才引领作用,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中明确:各盟市、旗县(市、区)和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更加宽松、优惠的人才引进政策。目前,各盟市根据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均制定出台了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依托“绿色通道”刚性引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林牧草等方面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二、建立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动态发布机制
2021—2024年,通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北疆先锋”微信公众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内蒙古人社微信公众号、内蒙古人才网等平台,连续4年编制发布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通过全面掌握、准确分析各地人才需求情况,搭建高层次人才与用人单位高效便捷交流平台。
三、积极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以“广纳英才·智汇草原”引才活动为引领,每年组织自治区本级、盟市和重点企业赴区外一流高校开展专场招聘会,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引才政策,打好政策、资源、亲情“三张牌”,吸引更多优秀学子到内蒙古干事创业。每年6—8月,各盟市抢抓毕业生就业签约关键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项引才活动,如“暖城之邀”(鄂尔多斯市)、“文明红山·青春赤峰”(赤峰市)、“靓丽北疆科尔沁·草原名城等你来”(通辽市)、“凤栖兴安盟全国名校行”(兴安盟)等系列活动,着力打造地方引才特色品牌。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营造引才聚才良好氛围,构建人才引育留用一体化格局。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