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6-08 09:0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祁学东代表提出的第355号《关于从自治区层面统筹制定“人才援阿”实施方案的建议》由我厅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阿尔山等边境地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从政策支持、引进机制、人才服务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不断优化基层人才发展环境,提升人才岗位吸引力和竞争力。

一是强化人才引进政策支持自治区先后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自治区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8号)等人才政策,明确各边境盟市可以参照自治区政策制定更加符合本地区实际的人才引进政策。将各边境盟市纳入自治区本级《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和《重点产业链人才需求目录》范围进行集中发布,扩大人才引进知晓度。

二是加大人才评审项目支持力度。在开展自治区“草原英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奖、重点产业链上企业人才评审中,给予边境地区重点支持,各边境盟市入选人才121人,企业35家。

三是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提升服务就业、服务人才水平。依托自治区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以来,组织包括边境盟市、旗县人力资源领域干部和从业人员共45人次赴武汉大学、湖南大学、厦门大学、重庆大学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下一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持续推动边境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集聚环境。

一是推动人才政策创新。目前,自治区正在对重点人才政策进行修订,待政策出台后,将赴盟市开展人才政策宣讲,指导阿尔山市等边境地区完善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二是提供智力支持。依托内蒙古人才信息库,面向阿尔山市等边境地区开放专家资源,在科技创新和人才项目评选过程中,为边境区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提高艰苦边远地区类别。艰苦边远地区类别由国家统一制定标准和实施范围。结合祁学东代表提出的建议,我们会按照职能职责,积极配合组织部、财政厅等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政策上的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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