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5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发〔20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5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发〔20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转作风、提效能,以更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抓好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调度机制,纳入考核计划,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牵头处室、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配合单位以及各盟市人社部门的工作联系,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时报送工作进展。
三、加强跟踪调度。厅政务服务处要建立工作台账,月调度、季通报工作进展,对措施不细、进展不利、工作不实的单位和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及时向厅党组报告工作进展。请各牵头单位、各盟市人社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台账报厅政务服务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务服务处)
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
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积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服务招商引资中的职能作用,以更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1.设立人社服务专员。主动对接、走访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全面了解企业在用工、培训、服务等方面需求,通过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有针对性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紧盯项目企业建设进度,跟进掌握企业需要的专业工种信息,靶向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企业招用更多当地劳动者就业,当好企业的“服务员”。
2.助力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推进、一体落地。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16条重点产业链上重点企业引育人才奖励支持工作。鼓励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秀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论文、继续教育学时等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3.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储备。组织技工院校与招商引资企业直接对接,通过设立“冠名班”“订单班”,精准培养储备企业所需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4.服务“窗口”向前延伸。开通社保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实现“一次申请、一门办理、限时办结”。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休息休假等制度。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发展“好环境”。
5.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2年内最高300万元的贷款,按规定落实贴息政策。
6.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落实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
7.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深入重点行业开展入场宣传、现场调研、隐患排查、提出建议、回访巡查、专题培训等工作,提升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
8.为企业提供信息引导。健全劳动、管理、技术、知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强化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的衔接,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引导。
9.服务企业高效便捷。聚焦市场主体开办设立、招用员工、解聘员工、注销登记等环节,将所涉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包办。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申领等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让企业“少跑腿”、政策“快兑现”。
10.持续送政策入企。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活动。聚焦企业关切,持续推进政策解读通俗化、咨询智能化、查询集成化,让企业更快捷、更全面、更广泛知晓并享受人社部门惠企政策。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3-0157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发〔2023〕8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转作风、提效能,以更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抓好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调度机制,纳入考核计划,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牵头处室、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配合单位以及各盟市人社部门的工作联系,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时报送工作进展。
三、加强跟踪调度。厅政务服务处要建立工作台账,月调度、季通报工作进展,对措施不细、进展不利、工作不实的单位和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及时向厅党组报告工作进展。请各牵头单位、各盟市人社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台账报厅政务服务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务服务处)
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
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积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服务招商引资中的职能作用,以更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1.设立人社服务专员。主动对接、走访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全面了解企业在用工、培训、服务等方面需求,通过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有针对性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紧盯项目企业建设进度,跟进掌握企业需要的专业工种信息,靶向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企业招用更多当地劳动者就业,当好企业的“服务员”。
2.助力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推进、一体落地。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16条重点产业链上重点企业引育人才奖励支持工作。鼓励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秀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论文、继续教育学时等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3.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储备。组织技工院校与招商引资企业直接对接,通过设立“冠名班”“订单班”,精准培养储备企业所需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4.服务“窗口”向前延伸。开通社保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实现“一次申请、一门办理、限时办结”。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休息休假等制度。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发展“好环境”。
5.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2年内最高300万元的贷款,按规定落实贴息政策。
6.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落实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
7.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深入重点行业开展入场宣传、现场调研、隐患排查、提出建议、回访巡查、专题培训等工作,提升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
8.为企业提供信息引导。健全劳动、管理、技术、知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强化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的衔接,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引导。
9.服务企业高效便捷。聚焦市场主体开办设立、招用员工、解聘员工、注销登记等环节,将所涉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包办。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申领等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让企业“少跑腿”、政策“快兑现”。
10.持续送政策入企。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活动。聚焦企业关切,持续推进政策解读通俗化、咨询智能化、查询集成化,让企业更快捷、更全面、更广泛知晓并享受人社部门惠企政策。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转作风、提效能,以更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了《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抓好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优化招商引资营商环境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建立调度机制,纳入考核计划,以实际行动和成效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任务落实。各牵头处室、单位要主动加强与配合单位以及各盟市人社部门的工作联系,分解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时报送工作进展。
三、加强跟踪调度。厅政务服务处要建立工作台账,月调度、季通报工作进展,对措施不细、进展不利、工作不实的单位和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及时向厅党组报告工作进展。请各牵头单位、各盟市人社部门于每月5日前将工作台账报厅政务服务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政务服务处)
全区人社系统优化招商引资
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全区招商引资暨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招商引资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积极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服务招商引资中的职能作用,以更优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1.设立人社服务专员。主动对接、走访招商引资项目企业,全面了解企业在用工、培训、服务等方面需求,通过全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布企业招聘信息,有针对性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紧盯项目企业建设进度,跟进掌握企业需要的专业工种信息,靶向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企业招用更多当地劳动者就业,当好企业的“服务员”。
2.助力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项目”引才模式,“项目未动、人才先行,项目开工、人才到位”,推动招才引智与招商引资一体推进、一体落地。强化高层次人才服务,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动态发布人才需求目录,组织开展16条重点产业链上重点企业引育人才奖励支持工作。鼓励支持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优秀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不受职称逐级申报、论文、继续教育学时等限制可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3.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储备。组织技工院校与招商引资企业直接对接,通过设立“冠名班”“订单班”,精准培养储备企业所需技能人才。支持企业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4.服务“窗口”向前延伸。开通社保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实现“一次申请、一门办理、限时办结”。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用工管理、薪酬分配、休息休假等制度。推动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帮助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造发展“好环境”。
5.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2年内最高300万元的贷款,按规定落实贴息政策。
6.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落实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
7.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深入重点行业开展入场宣传、现场调研、隐患排查、提出建议、回访巡查、专题培训等工作,提升企业工伤预防能力,帮助企业化解工伤风险。
8.为企业提供信息引导。健全劳动、管理、技术、知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强化工资指导线和企业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的衔接,为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信息引导。
9.服务企业高效便捷。聚焦市场主体开办设立、招用员工、解聘员工、注销登记等环节,将所涉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包办。推动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扩岗补助申领等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让企业“少跑腿”、政策“快兑现”。
10.持续送政策入企。深入开展人社干部“走基层送政策”活动。聚焦企业关切,持续推进政策解读通俗化、咨询智能化、查询集成化,让企业更快捷、更全面、更广泛知晓并享受人社部门惠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