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3811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3〕126号
成文日期 2023-07-17 公文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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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3〕126号
成文日期 2023-07-1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 11:0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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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要求,决定开展“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劳动权益·法治护航。

    三、宣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五、活动安排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或者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努力提升普法活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结合“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等活动,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园区、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在建项目等用人单位,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宣讲、现场咨询答疑解惑等方式宣传解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三)围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等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以及经办服务中,主动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解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四)结合人社业务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劳动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过程中,主动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结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会同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风险和矛盾。

   (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围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适用中的难点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本地区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案例的整理汇编和分析解读,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万屏联动普法 法治惠及百姓”为依托,组织播发“内蒙古法治人社微课堂”等系列普法宣传产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入建设法治人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实施,紧密协作配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地区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日常执法活动,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宣传媒介和渠道,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地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请各盟市于2023年9月1日前将开展“劳动保障法治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及像素较高的活动照片报至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温凝若

联系电话:0471-6944967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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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3〕126号
成文日期 2023-07-17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8 11:05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朗读

关于开展2023年“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要求,决定开展“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劳动权益·法治护航。
      三、宣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五、活动安排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或者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努力提升普法活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结合“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等活动,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园区、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在建项目等用人单位,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宣讲、现场咨询答疑解惑等方式宣传解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三)围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等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以及经办服务中,主动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解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四)结合人社业务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劳动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过程中,主动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结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会同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风险和矛盾。
     (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围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适用中的难点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本地区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案例的整理汇编和分析解读,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万屏联动普法 法治惠及百姓”为依托,组织播发“内蒙古法治人社微课堂”等系列普法宣传产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入建设法治人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实施,紧密协作配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地区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日常执法活动,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宣传媒介和渠道,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地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请各盟市于2023年9月1日前将开展“劳动保障法治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及像素较高的活动照片报至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温凝若
  联系电话:0471-6944967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17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要求,决定开展“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工作,进一步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构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努力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劳动权益·法治护航。

    三、宣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四、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五、活动安排

   (一)深入推进“互联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作用,或者依托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努力提升普法活动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二)结合“走基层送政策”“走企业访需求”“走流程优服务”等活动,主动深入企事业单位、园区、农村牧区、街道社区、在建项目等用人单位,通过开展主题宣传宣讲、现场咨询答疑解惑等方式宣传解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三)围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等日常行政执法活动以及经办服务中,主动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宣传解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四)结合人社业务全领域劳动用工全链条劳动监察执法专项行动等专项工作,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过程中,主动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结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会同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单位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的风险和矛盾。

   (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围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适用中的难点问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对本地区劳动保障领域行政执法案例的整理汇编和分析解读,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司法厅“万屏联动普法 法治惠及百姓”为依托,组织播发“内蒙古法治人社微课堂”等系列普法宣传产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入建设法治人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区、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实施,紧密协作配合,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地区要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日常执法活动,深入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丰富宣传媒介和渠道,切实提升宣传效果。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地区要认真总结开展“劳动权益·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请各盟市于2023年9月1日前将开展“劳动保障法治宣传月”活动情况总结及像素较高的活动照片报至厅政策法规处。

联 系 人:温凝若

联系电话:0471-6944967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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