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4-0251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4〕55号
成文日期 2024-04-11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4-0251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4〕55号
成文日期 2024-04-11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17: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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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驻呼和浩特地区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5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各部门、企业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无异议,现对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49号)有关规定,指导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附件: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2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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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4〕55号
成文日期 2024-04-11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 17:0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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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驻呼和浩特地区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5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各部门、企业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无异议,现对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lt;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gt;和&lt;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gt;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49号)有关规定,指导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附件: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4月11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驻呼和浩特地区中央和自治区直属单位、高等院校、各大企业: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5号)要求,经申报单位申请,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各部门、企业推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及公示无异议,现对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及自治区有关部门、企业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49号)有关规定,指导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实施,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附件:2024年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单位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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