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61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61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转发关于发布2024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发布2024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中就培函〔2024〕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111号)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指导各技工院校有计划地参加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扩大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数量,提高教师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应用能力,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2024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转达各技工院校,指导各技工院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自治区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和其他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培训。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参加并取得培训证书的教师作为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培训师资,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开展盟市级、学校级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全面推广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4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3615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4 | 公文时效 | 有效 |
转发关于发布2024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发布2024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中就培函〔2024〕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111号)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指导各技工院校有计划地参加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扩大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数量,提高教师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应用能力,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水平。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2024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转达各技工院校,指导各技工院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自治区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和其他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培训。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参加并取得培训证书的教师作为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培训师资,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开展盟市级、学校级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全面推广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6月14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关于发布2024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的函》(中就培函〔2024〕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111号)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指导各技工院校有计划地参加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扩大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数量,提高教师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应用能力,提升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水平。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将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的2024年下半年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信息转达各技工院校,指导各技工院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自治区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呼伦贝尔技师学院)和其他师资培训基地组织的培训。
三、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将参加并取得培训证书的教师作为本地区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培训师资,组织本地区技工院校开展盟市级、学校级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全面推广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