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543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4〕15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543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4〕15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按照时限要求抓好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处)
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主题
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
二、行动时间
2024年7月—12月
三、服务对象
(一)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四、行动目标
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集中提供政策落实、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等不断线就业服务,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策落地。全力推进《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内蒙古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内人社发〔2024〕22号)落实落地,公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稳岗促就业各项政策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推行“直补快办”“免申直享”等服务方式,加强业务审核与资金拨付的工作衔接,及时兑现各项补贴。
(二)精准建立“两个台账”。加强同自治区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工作衔接,7月底前将户籍归属我区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分解到各盟市,建立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台账,为精准服务提供信息支撑。以社区(嘎查村)为单位,发动劳动保障协理员、民生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失业青年开展集中摸排,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建立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动态更新。
(三)发布求职就业服务指引。自治区、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发布一封公开信和三个服务清单(即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就业创业服务清单)。在政务服务大厅、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才市场、街道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公布求职登记小程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内蒙古人才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电视新闻、报刊以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各种媒体,集中推介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内容,进一步扩大就业服务信息知晓度,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四)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各地依托实名制台账,普遍提供“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推介、场地协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等服务,对能够入驻当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要积极推动,并落实好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按比例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开放相关政策。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享受服务帮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台账内容。
(五)推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提前做好岗位征集、政策宣传等筹备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好各类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其他盟市、周边省份对接,加密招聘服务活动频次,积极运用直播带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推送,提升人岗对接效率。发挥就业服务专员作用,积极对接重点项目,广泛收集有利于毕业生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开展专业化、行业性、分区域的招聘活动,提升人岗匹配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招聘活动,方便辖区内失业青年求职应聘。各盟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六)组织开展求职能力实训活动。举办全区求职能力实训师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职业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因地制宜举办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求职能力。
(七)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提升见习岗位质量。要加快同教育、团委部门资源共享,实现实习、见习基地“互认”,促进见习、实习工作有效衔接,不断扩大见习基地规模,开发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提高见习吸引力。
(八)提升就业培训水平。结合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需求,开发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组织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强化培训与就业衔接。
(九)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及时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和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按照“一人一策”要求,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见习。要动员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力量,为有就业意愿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援助等服务,鼓励毕业生加强社会接触,激发就业内生动力。要根据困难程度、就业能力、服务需求,提供更多高质量、稳定性强的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十)深化“两优”专项行动。根据政策调整和经办条件变化进一步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服务。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推进档案转递、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实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提高服务效率。
(十一)推动就业服务下沉基层。落实《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办发〔2024〕94号),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建设青年就业服务驿站,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探索推进就业服务与大数据分析有效衔接,强化数字赋能,拓宽就业服务线上平台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模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招聘、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培训对接、创业辅导、权益保障等在线服务。要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十二)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户籍、性别、学历等就业歧视,严厉打击就业招聘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清理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合法就业权益。
(十三)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黑中介、传销、借贷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意识。
(十四)规范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指导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高校等加大信息审核力度,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及时清除各类虚假招聘信息。
(十五)加强就业典型宣传引导。紧扣“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活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强化青年就业典型引导,开展“百姓身边人社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先进事迹,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营造“基层就业、同样出彩”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充实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
(二)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行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做好跟踪调度。按照人社部工作要求,自治区将对各地求职登记小程序求职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和登记失业青年及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定情况期定期进行督导。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年底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就业促进处 郭 庆 (0471)6611105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贾 静 (0471)6944012
附件:1.暖心助航青春扬帆——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9日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4-05430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4〕153号 |
成文日期 | 2024-08-0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按照时限要求抓好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处)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行动主题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二、行动时间2024年7月—12月三、服务对象(一)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四、行动目标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集中提供政策落实、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等不断线就业服务,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策落地。全力推进《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内蒙古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内人社发〔2024〕22号)落实落地,公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稳岗促就业各项政策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推行“直补快办”“免申直享”等服务方式,加强业务审核与资金拨付的工作衔接,及时兑现各项补贴。(二)精准建立“两个台账”。加强同自治区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工作衔接,7月底前将户籍归属我区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分解到各盟市,建立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台账,为精准服务提供信息支撑。以社区(嘎查村)为单位,发动劳动保障协理员、民生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失业青年开展集中摸排,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建立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动态更新。(三)发布求职就业服务指引。自治区、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发布一封公开信和三个服务清单(即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就业创业服务清单)。在政务服务大厅、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才市场、街道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公布求职登记小程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内蒙古人才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电视新闻、报刊以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各种媒体,集中推介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内容,进一步扩大就业服务信息知晓度,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四)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各地依托实名制台账,普遍提供“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推介、场地协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等服务,对能够入驻当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要积极推动,并落实好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按比例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开放相关政策。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享受服务帮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台账内容。(五)推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提前做好岗位征集、政策宣传等筹备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好各类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其他盟市、周边省份对接,加密招聘服务活动频次,积极运用直播带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推送,提升人岗对接效率。发挥就业服务专员作用,积极对接重点项目,广泛收集有利于毕业生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开展专业化、行业性、分区域的招聘活动,提升人岗匹配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招聘活动,方便辖区内失业青年求职应聘。各盟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活动。(六)组织开展求职能力实训活动。举办全区求职能力实训师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职业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因地制宜举办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求职能力。(七)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提升见习岗位质量。要加快同教育、团委部门资源共享,实现实习、见习基地“互认”,促进见习、实习工作有效衔接,不断扩大见习基地规模,开发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提高见习吸引力。(八)提升就业培训水平。结合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需求,开发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组织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强化培训与就业衔接。(九)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及时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和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按照“一人一策”要求,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见习。要动员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力量,为有就业意愿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援助等服务,鼓励毕业生加强社会接触,激发就业内生动力。要根据困难程度、就业能力、服务需求,提供更多高质量、稳定性强的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十)深化“两优”专项行动。根据政策调整和经办条件变化进一步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服务。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推进档案转递、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实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提高服务效率。(十一)推动就业服务下沉基层。落实《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办发〔2024〕94号),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建设青年就业服务驿站,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探索推进就业服务与大数据分析有效衔接,强化数字赋能,拓宽就业服务线上平台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模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招聘、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培训对接、创业辅导、权益保障等在线服务。要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十二)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户籍、性别、学历等就业歧视,严厉打击就业招聘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清理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合法就业权益。(十三)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黑中介、传销、借贷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意识。(十四)规范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指导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高校等加大信息审核力度,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及时清除各类虚假招聘信息。(十五)加强就业典型宣传引导。紧扣“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活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强化青年就业典型引导,开展“百姓身边人社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先进事迹,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营造“基层就业、同样出彩”的良好舆论氛围。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充实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二)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行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三)做好跟踪调度。按照人社部工作要求,自治区将对各地求职登记小程序求职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和登记失业青年及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定情况期定期进行督导。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年底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厅就业促进处 郭 庆 (0471)6611105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贾 静 (0471)6944012 附件:1.暖心助航青春扬帆——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9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任务、细化分工,按照时限要求抓好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处)
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行动主题
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
二、行动时间
2024年7月—12月
三、服务对象
(一)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的失业青年(包括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四、行动目标
聚焦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的求职关切,以实名登记台账为支撑,集中提供政策落实、招聘对接、困难帮扶、能力提升、权益维护等不断线就业服务,力争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年底前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五、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策落地。全力推进《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内蒙古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内人社发〔2024〕22号)落实落地,公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稳岗促就业各项政策的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推行“直补快办”“免申直享”等服务方式,加强业务审核与资金拨付的工作衔接,及时兑现各项补贴。
(二)精准建立“两个台账”。加强同自治区教育部门和高校的工作衔接,7月底前将户籍归属我区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信息分解到各盟市,建立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台账,为精准服务提供信息支撑。以社区(嘎查村)为单位,发动劳动保障协理员、民生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内失业青年开展集中摸排,逐一摸清个人信息、就业需求、帮扶状态,建立失业青年实名台账,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动态更新。
(三)发布求职就业服务指引。自治区、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集中发布一封公开信和三个服务清单(即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清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就业创业服务清单)。在政务服务大厅、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才市场、街道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公布求职登记小程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内蒙古人才网、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电视新闻、报刊以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各种媒体,集中推介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内容,进一步扩大就业服务信息知晓度,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求职指引和便利。
(四)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各地依托实名制台账,普遍提供“1131”服务,即至少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项目推介、场地协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后续跟踪等服务,对能够入驻当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要积极推动,并落实好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按比例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开放相关政策。对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状态和享受服务帮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台账内容。
(五)推进“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提前做好岗位征集、政策宣传等筹备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好各类毕业生等青年专场招聘活动。加强与其他盟市、周边省份对接,加密招聘服务活动频次,积极运用直播带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推送,提升人岗对接效率。发挥就业服务专员作用,积极对接重点项目,广泛收集有利于毕业生发挥所学所长的就业岗位,开展专业化、行业性、分区域的招聘活动,提升人岗匹配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招聘活动,方便辖区内失业青年求职应聘。各盟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六)组织开展求职能力实训活动。举办全区求职能力实训师资培训班,进一步提升职业指导服务专业化水平。因地制宜举办求职能力实训学员班,引导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转变就业观念,提升求职能力。
(七)落实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面向先进制造业、绿色产业、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以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募集见习岗位,提升见习岗位质量。要加快同教育、团委部门资源共享,实现实习、见习基地“互认”,促进见习、实习工作有效衔接,不断扩大见习基地规模,开发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见习岗位,提高见习吸引力。
(八)提升就业培训水平。结合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和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需求,开发实用性、针对性强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增强青年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组织开展订单、定岗、定向式培训,强化培训与就业衔接。
(九)加强困难群体帮扶。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及时将脱贫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和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纳入帮扶台账。按照“一人一策”要求,优先提供指导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开展培训见习。要动员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党员干部、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等力量,为有就业意愿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援助等服务,鼓励毕业生加强社会接触,激发就业内生动力。要根据困难程度、就业能力、服务需求,提供更多高质量、稳定性强的就业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十)深化“两优”专项行动。根据政策调整和经办条件变化进一步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服务。普遍设立青年就业服务窗口,推进档案转递、补贴申领、社保缴纳、落实手续等政策服务“一件事打包办”,提高服务效率。
(十一)推动就业服务下沉基层。落实《公共就业服务下沉基层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办发〔2024〕94号),依托“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等建设青年就业服务驿站,提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对就业服务的感知度。探索推进就业服务与大数据分析有效衔接,强化数字赋能,拓宽就业服务线上平台服务功能,积极推行线上线下一体服务模式,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招聘、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培训对接、创业辅导、权益保障等在线服务。要组织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多元化、专业化就业服务。
(十二)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行动。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户籍、性别、学历等就业歧视,严厉打击就业招聘中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清理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保障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合法就业权益。
(十三)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黑中介、传销、借贷等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诈骗宣传,帮助毕业生提升防范就业风险意识。
(十四)规范就业岗位信息发布。指导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高校等加大信息审核力度,严格规范招聘信息采集,及时清除各类虚假招聘信息。
(十五)加强就业典型宣传引导。紧扣“助力攻坚 就创青春”活动主题,运用新闻媒体、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强化青年就业典型引导,开展“百姓身边人社事”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投身生产一线、主动创业创新、扎根城乡基层的先进事迹,引导未就业毕业生等青年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多渠道实现就业创业、建功立业,营造“基层就业、同样出彩”的良好舆论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制定具体方案,进一步充实细化内容,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聚合政策服务资源,并充分调动市场机构和行业协会参与积极性。
(二)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行动期间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做好跟踪调度。按照人社部工作要求,自治区将对各地求职登记小程序求职毕业生联系服务情况和登记失业青年及2024届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定情况期定期进行督导。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报告,年底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就业促进处 郭 庆 (0471)6611105
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贾 静 (0471)6944012
附件:1.暖心助航青春扬帆——致2024届高校毕业生的一封信
2.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衔接工作进展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