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5-0098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5〕25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5-0098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5〕25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两会”精神,以培育壮大家政劳务品牌为抓手,建立健全家政劳务对接机制,推动家政劳务品牌共联共建,畅通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劳务权益,为我区在家政领域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自治区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赵旭东,0471-6266092)
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北疆家服”
劳务品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培育打造内蒙古自治区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家政劳务品牌,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以品牌带动就业,引导更多城乡劳动力在家政服务领域就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培育打造家政服务区域劳务品牌。聚焦“一老一小”家政市场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区域协作、精准对接”原则,以家政行业协会为创建主体,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参与,联合培育打造内蒙古自治区“北疆家服”区域家政服务劳务品牌。推动“北疆家服”品牌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品牌标识、培训标准和服务标准统一,形成“北疆家服”家政服务联盟,提升“北疆家服”影响力,借助区域劳务品牌效应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推动我区城乡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加强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以自治区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为依托,以家政服务、育婴、病患陪护、月嫂等为重点,共建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参与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认定为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三)支持有序转移就业。全面摸排有外出就业意愿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务工方向等,形成家政服务行业“求职需求清单”,开展精准岗位推送。归集“京津冀”“东北三省”“沿黄省区”等省区市家政服务市场紧缺岗位,形成“岗位供给清单”,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招聘会云服务平台(https://zph.nmrc.com.cn)“京蒙劳务协作专区”、“北疆家服专区”定期发布岗位招聘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对接,实现家政劳务协作有效衔接。引导鼓励城乡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对符合条件且稳定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给予交通补贴、稳岗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可结合工作实际给予一定支持。
(四)推动职业培训协同发展。支持家政企业、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跨区域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培训机构间合作,整合优化各类职业培训资源,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跨区域的师资交流、培训研讨等活动,促进教学方法和培训模式的创新,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联合办学、委托培训等有效形式,提高家政服务培训的针对性。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推动培训结果和技能等级证书互认,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五)加强跟踪帮扶合作。加强对外出就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回访工作力度,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企业关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精神需求,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输出地组织转移就业意向人员开展输出前的生活常识、劳动纪律教育等准备工作,对用工集中的可开展“点对点”输送。输入地负责做好与用人单位对接接收工作,及时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安排到工作岗位。如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要做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待岗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六)强化权益维护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协作区域内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从加强信息通报、实行信息共享、实现事实互认三个方面,强化案件材料、信息及结果共享互认,形成维权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培育打造“北疆家服”劳务品牌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促进就业的重要抓手,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工作联络、协作活动、互访交流、信息通报等制度,畅通议事协商渠道,扎实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各地实际,将培育当地家政服务品牌与培育打造“北疆家服”融入一体,开拓市场、拓宽渠道,引导更多城乡劳动者有组织就业,促进增收。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好“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培育经费保障工作。要立足当地资源、结合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更多劳动力就业。自治区将利用京蒙协作资金举办京蒙协作培训班,遴选我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赴京参加培训,对培训合格且留在北京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家政从业人员给予稳岗补贴。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培育“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工作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优选一批有深度、有广度、有温度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围绕“北疆家服”家政服务劳务品牌项目、品牌人物、品牌活动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讲好品牌故事,形成树一个品牌、带一片就业、强一域经济、富一方百姓的良好氛围。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968L/2025-00989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文 号 | 内人社办发〔2025〕25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2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两会”精神,以培育壮大家政劳务品牌为抓手,建立健全家政劳务对接机制,推动家政劳务品牌共联共建,畅通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劳务权益,为我区在家政领域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自治区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赵旭东,0471-6266092)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培育打造内蒙古自治区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家政劳务品牌,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以品牌带动就业,引导更多城乡劳动力在家政服务领域就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一)培育打造家政服务区域劳务品牌。聚焦“一老一小”家政市场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区域协作、精准对接”原则,以家政行业协会为创建主体,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参与,联合培育打造内蒙古自治区“北疆家服”区域家政服务劳务品牌。推动“北疆家服”品牌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品牌标识、培训标准和服务标准统一,形成“北疆家服”家政服务联盟,提升“北疆家服”影响力,借助区域劳务品牌效应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推动我区城乡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二)加强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以自治区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为依托,以家政服务、育婴、病患陪护、月嫂等为重点,共建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参与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认定为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三)支持有序转移就业。全面摸排有外出就业意愿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务工方向等,形成家政服务行业“求职需求清单”,开展精准岗位推送。归集“京津冀”“东北三省”“沿黄省区”等省区市家政服务市场紧缺岗位,形成“岗位供给清单”,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招聘会云服务平台(https://zph.nmrc.com.cn)“京蒙劳务协作专区”、“北疆家服专区”定期发布岗位招聘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对接,实现家政劳务协作有效衔接。引导鼓励城乡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对符合条件且稳定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给予交通补贴、稳岗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可结合工作实际给予一定支持。(四)推动职业培训协同发展。支持家政企业、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跨区域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培训机构间合作,整合优化各类职业培训资源,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跨区域的师资交流、培训研讨等活动,促进教学方法和培训模式的创新,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联合办学、委托培训等有效形式,提高家政服务培训的针对性。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推动培训结果和技能等级证书互认,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五)加强跟踪帮扶合作。加强对外出就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回访工作力度,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企业关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精神需求,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输出地组织转移就业意向人员开展输出前的生活常识、劳动纪律教育等准备工作,对用工集中的可开展“点对点”输送。输入地负责做好与用人单位对接接收工作,及时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安排到工作岗位。如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要做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待岗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六)强化权益维护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协作区域内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从加强信息通报、实行信息共享、实现事实互认三个方面,强化案件材料、信息及结果共享互认,形成维权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培育打造“北疆家服”劳务品牌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促进就业的重要抓手,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工作联络、协作活动、互访交流、信息通报等制度,畅通议事协商渠道,扎实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各地实际,将培育当地家政服务品牌与培育打造“北疆家服”融入一体,开拓市场、拓宽渠道,引导更多城乡劳动者有组织就业,促进增收。(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好“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培育经费保障工作。要立足当地资源、结合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更多劳动力就业。自治区将利用京蒙协作资金举办京蒙协作培训班,遴选我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赴京参加培训,对培训合格且留在北京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家政从业人员给予稳岗补贴。(四)广泛宣传引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培育“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工作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优选一批有深度、有广度、有温度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围绕“北疆家服”家政服务劳务品牌项目、品牌人物、品牌活动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讲好品牌故事,形成树一个品牌、带一片就业、强一域经济、富一方百姓的良好氛围。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两会”精神,以培育壮大家政劳务品牌为抓手,建立健全家政劳务对接机制,推动家政劳务品牌共联共建,畅通就业信息,拓宽就业渠道,保障劳务权益,为我区在家政领域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自治区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赵旭东,0471-6266092)
内蒙古自治区培育“北疆家服”
劳务品牌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决策部署,积极培育打造内蒙古自治区有特色、有规模、有影响力的家政劳务品牌,扩大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家政服务提质扩容,以品牌带动就业,引导更多城乡劳动力在家政服务领域就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培育打造家政服务区域劳务品牌。聚焦“一老一小”家政市场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多方参与、区域协作、精准对接”原则,以家政行业协会为创建主体,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参与,联合培育打造内蒙古自治区“北疆家服”区域家政服务劳务品牌。推动“北疆家服”品牌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品牌标识、培训标准和服务标准统一,形成“北疆家服”家政服务联盟,提升“北疆家服”影响力,借助区域劳务品牌效应扩大有组织劳务输出,推动我区城乡劳动力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二)加强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建设。以自治区家政服务行业协会为依托,以家政服务、育婴、病患陪护、月嫂等为重点,共建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支持引导职业院校、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参与家政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认定为家政服务劳务输出基地给予一次性资金奖补。
(三)支持有序转移就业。全面摸排有外出就业意愿家政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务工方向等,形成家政服务行业“求职需求清单”,开展精准岗位推送。归集“京津冀”“东北三省”“沿黄省区”等省区市家政服务市场紧缺岗位,形成“岗位供给清单”,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招聘会云服务平台(https://zph.nmrc.com.cn)“京蒙劳务协作专区”、“北疆家服专区”定期发布岗位招聘信息,促进人岗精准对接,实现家政劳务协作有效衔接。引导鼓励城乡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相关工作,对符合条件且稳定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给予交通补贴、稳岗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培训机构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可结合工作实际给予一定支持。
(四)推动职业培训协同发展。支持家政企业、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跨区域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培训机构间合作,整合优化各类职业培训资源,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跨区域的师资交流、培训研讨等活动,促进教学方法和培训模式的创新,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联合办学、委托培训等有效形式,提高家政服务培训的针对性。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推动培训结果和技能等级证书互认,不断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五)加强跟踪帮扶合作。加强对外出就业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回访工作力度,及时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指导企业关注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精神需求,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增强对企业的归属感。输出地组织转移就业意向人员开展输出前的生活常识、劳动纪律教育等准备工作,对用工集中的可开展“点对点”输送。输入地负责做好与用人单位对接接收工作,及时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安排到工作岗位。如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要做好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待岗期间的生活保障工作。
(六)强化权益维护工作合力。积极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与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保障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协作区域内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从加强信息通报、实行信息共享、实现事实互认三个方面,强化案件材料、信息及结果共享互认,形成维权合力,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培育打造“北疆家服”劳务品牌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促进就业的重要抓手,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工作联络、协作活动、互访交流、信息通报等制度,畅通议事协商渠道,扎实做好家政服务劳务对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结合各地实际,将培育当地家政服务品牌与培育打造“北疆家服”融入一体,开拓市场、拓宽渠道,引导更多城乡劳动者有组织就业,促进增收。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做好“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培育经费保障工作。要立足当地资源、结合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以市场化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促进更多劳动力就业。自治区将利用京蒙协作资金举办京蒙协作培训班,遴选我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赴京参加培训,对培训合格且留在北京市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家政从业人员给予稳岗补贴。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大力宣传培育“北疆家服”劳务品牌工作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优选一批有深度、有广度、有温度的典型案例,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围绕“北疆家服”家政服务劳务品牌项目、品牌人物、品牌活动开展全方位宣传报道,讲好品牌故事,形成树一个品牌、带一片就业、强一域经济、富一方百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