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6-0018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6〕4号
成文日期 2026-01-14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6-0018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6〕4号
成文日期 2026-01-14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5 10:11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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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政策要求

(一)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申报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二)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规定的一至六类人才。

申报人员须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其中,认定为一至四类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认定为五至六类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聘任副高级职称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

(三)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满足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条件之一,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四)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员报送前,所在单位须组织专家对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议,对突出贡献做出具体说明,并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

(五)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外籍人才。

申报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比照国内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六)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申报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七)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区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职称证书,但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

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及人事隶属关系,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自治区直属单位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员,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时间安排

(一)评审时间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原则上每年评审两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评审。

(二)申报时间

   上半年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并且要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线下提交材料见附件1。

1.申报人员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注册个人账号。在“快速通道”栏目中点击“2026年度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入口”,选择“申报人员用户登录”,填写完善信息,准确选择工作单位等信息后提交保存。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用户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6923739)。

2.系统注册并登录后,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员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委员会(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2026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资格审核和公示要求

1.各地区(部门)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uresgreen/)进行网上审核,并同步审核线下材料。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审核通过后,同步审核书面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

3.单位审核无误后,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4.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

5.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6.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绿色通道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当年度既符合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条件又符合社会化职称评审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三)申报人员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如无新的业绩成果,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并通过的视为已享受政策优惠,不再享受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政策优惠。

(四)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国家或自治区有职业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参加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绿色通道职称评审不收取职称评审费,组织评审相关费用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

(六)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室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2026年上半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606329、696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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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6〕4号
成文日期 2026-01-14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5 10:11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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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政策要求(一)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申报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二)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规定的一至六类人才。申报人员须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其中,认定为一至四类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认定为五至六类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聘任副高级职称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三)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满足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条件之一,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四)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人员报送前,所在单位须组织专家对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议,对突出贡献做出具体说明,并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五)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外籍人才。申报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比照国内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六)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七)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区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职称证书,但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及人事隶属关系,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自治区直属单位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员,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二、时间安排(一)评审时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原则上每年评审两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评审。(二)申报时间   上半年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绿色通道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并且要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线下提交材料见附件1。1.申报人员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注册个人账号。在“快速通道”栏目中点击“2026年度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入口”,选择“申报人员用户登录”,填写完善信息,准确选择工作单位等信息后提交保存。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用户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6923739)。2.系统注册并登录后,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员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委员会(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3.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2026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四、资格审核和公示要求1.各地区(部门)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uresgreen/)进行网上审核,并同步审核线下材料。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审核通过后,同步审核书面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3.单位审核无误后,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4.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 5.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6.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五、其他事项(一)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绿色通道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二)当年度既符合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条件又符合社会化职称评审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三)申报人员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如无新的业绩成果,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并通过的视为已享受政策优惠,不再享受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政策优惠。(四)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国家或自治区有职业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参加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五)绿色通道职称评审不收取职称评审费,组织评审相关费用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六)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室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2.2026年上半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606329、6964026)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事(干部)处,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6号)相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政策要求

(一)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科技领军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的技术负责人。

申报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二)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规定的一至六类人才。

申报人员须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其中,认定为一至四类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认定为五至六类人才,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聘任副高级职称满2年的,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

(三)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满足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条件之一,出站后留在自治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经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四)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具备职称评审条件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人员报送前,所在单位须组织专家对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议,对突出贡献做出具体说明,并由2名以上在职在岗的具备正高级职称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不受学历要求限制申报职称。

(五)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业绩成果的海外归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外籍人才。

申报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条件,比照国内同等学历资历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六)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8个领域,具有绝招、绝技、绝活的高技能领军人才。

申报人员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主管部门研究推荐,并提供相关业绩、贡献和成果鉴定材料,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七)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单位或军队到我区工作(就业),在原地区(单位、部门)已取得职称证书,但不能通过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系统以及各地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的人员。

根据职称管理权限及人事隶属关系,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以及自治区直属单位申报中、初级职称的人员,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二、时间安排

(一)评审时间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原则上每年评审两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评审。

(二)申报时间

   上半年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网上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材料报送的同时,仍需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线下申报材料。并且要确保所有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且线上、线下提交的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相同。线下提交材料见附件1。

1.申报人员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注册个人账号。在“快速通道”栏目中点击“2026年度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入口”,选择“申报人员用户登录”,填写完善信息,准确选择工作单位等信息后提交保存。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参见《用户操作指南》,或联系技术咨询(电话:0471-6928486 6923739)。

2.系统注册并登录后,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时,填写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全称,并选择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治区本级的申报人员请直接选择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委员会(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材料提交后,导出打印评审表、送审表。

3.申报人员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规定程序逐级报送,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须提供《2026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2)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资格审核和公示要求

1.各地区(部门)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绿色通道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网址www.nmgrck.cn/uresgreen/)进行网上审核,并同步审核线下材料。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系统审核通过后,同步审核书面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线上、线下提交材料(填写的信息、业绩等)不一致等问题,申报信息均退回至本人账号内,需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申报。

3.单位审核无误后,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对申报人员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4.各盟市、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自治区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整体质量、评审范围、申报资格等进行审核。

5.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申报人员线上、线下材料不一致的,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因上述原因审核不通过、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职称评审的,不能补报。发现申报人员明知不符合职称申报条件仍故意通过虚假(不实)承诺、伪造信息等手段进行申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不实)材料的,取消申报推荐资格,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6.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主管部门在上报材料前,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申报人员花名册在各自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需包括公示情况。

五、其他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绿色通道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二)当年度既符合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条件又符合社会化职称评审的人员,优先推荐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不得重复、多头申报。

(三)申报人员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未通过的,如无新的业绩成果,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并通过的视为已享受政策优惠,不再享受绿色通道职称评审政策优惠。

(四)评审的职称系列(专业),国家或自治区有职业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参加考评结合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绿色通道职称评审不收取职称评审费,组织评审相关费用从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列支。

(六)材料报送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国家大学科技园8号楼609室

附件:1.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

2.2026年上半年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71-6606329、696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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