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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集体经济补助缴费“全市推广”

发布时间: 2023-11-13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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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乌海市集体经济补助缴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乌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健全规范补助流程,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政策落实高效、规范、可及。11月初,乌海市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在试点探路的基础上实现“全市推广”,14个行政村、100名参保群众享受补助缴费1万元,对改善乌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做足“准备功”,一村一策稳推进前期,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论证、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在摸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构、参保情况、收益支撑基础上,出台《关于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补助标准为100-400元,各村补助总额控制在年收益额的8%以内,在落实补助缴费工作的同时,保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算好“民生账”,试点带路细落实围绕“群众基础好、经济底子实、基层组织领导有力”等方面内容,在全市3个辖区内分别选取千里山镇团结新村、乌兰淖尔镇泽园新村、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作为试点,先行开展补助工作。补助坚持先缴后补、缴补叠加、不缴不补的原则,考虑乌海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发展水平,采取“先入门槛、逐步提高”的方式,按100元标准,为试点村26名首批享受补助的参保群众缴费2600元。

拓宽“补助面”,全市推广显成效充分利用地域面积小且集中的特点和优势,大胆实践,咬定“试点探路”“全市推广”的发展目标,持续深入基层开展走村入户活动,积极对接税务、银行、镇办(街道)等部门,推广缴费经验,畅通缴费流程,全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多轮开展政策宣讲,制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养老金标准对照表》,让参保群众算清政府补贴、享受集体补助后可领取待遇的差距,鼓励居民多缴多得。

下一步,乌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以提高集体补助人员覆盖率为目标导向,聚焦困难群体“应补尽补”、个人缴费“多缴多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形成集体经济发展与补助缴费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到群众得实惠、乡村增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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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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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集体经济补助缴费“全市推广”

发布时间:2023-11-13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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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集体经济补助缴费“全市推广”,
  为确保乌海市集体经济补助缴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乌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健全规范补助流程,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政策落实高效、规范、可及。11月初,乌海市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在试点探路的基础上实现“全市推广”,14个行政村、100名参保群众享受补助缴费1万元,对改善乌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做足“准备功”,一村一策稳推进。前期,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论证、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在摸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构、参保情况、收益支撑基础上,出台《关于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补助标准为100-400元,各村补助总额控制在年收益额的8%以内,在落实补助缴费工作的同时,保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算好“民生账”,试点带路细落实。围绕“群众基础好、经济底子实、基层组织领导有力”等方面内容,在全市3个辖区内分别选取千里山镇团结新村、乌兰淖尔镇泽园新村、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作为试点,先行开展补助工作。补助坚持先缴后补、缴补叠加、不缴不补的原则,考虑乌海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发展水平,采取“先入门槛、逐步提高”的方式,按100元标准,为试点村26名首批享受补助的参保群众缴费2600元。
  拓宽“补助面”,全市推广显成效。充分利用地域面积小且集中的特点和优势,大胆实践,咬定“试点探路”“全市推广”的发展目标,持续深入基层开展走村入户活动,积极对接税务、银行、镇办(街道)等部门,推广缴费经验,畅通缴费流程,全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多轮开展政策宣讲,制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养老金标准对照表》,让参保群众算清政府补贴、享受集体补助后可领取待遇的差距,鼓励居民多缴多得。
  下一步,乌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以提高集体补助人员覆盖率为目标导向,聚焦困难群体“应补尽补”、个人缴费“多缴多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形成集体经济发展与补助缴费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到群众得实惠、乡村增活力。
  

为确保乌海市集体经济补助缴费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乌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设定补助标准,健全规范补助流程,稳步扩大实施范围,政策落实高效、规范、可及。11月初,乌海市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在试点探路的基础上实现“全市推广”,14个行政村、100名参保群众享受补助缴费1万元,对改善乌海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做足“准备功”,一村一策稳推进前期,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论证、征求意见建议等方式广泛开展调研论证,在摸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构、参保情况、收益支撑基础上,出台《关于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补助标准为100-400元,各村补助总额控制在年收益额的8%以内,在落实补助缴费工作的同时,保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算好“民生账”,试点带路细落实围绕“群众基础好、经济底子实、基层组织领导有力”等方面内容,在全市3个辖区内分别选取千里山镇团结新村、乌兰淖尔镇泽园新村、巴音陶亥镇一棵树村作为试点,先行开展补助工作。补助坚持先缴后补、缴补叠加、不缴不补的原则,考虑乌海市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发展水平,采取“先入门槛、逐步提高”的方式,按100元标准,为试点村26名首批享受补助的参保群众缴费2600元。

拓宽“补助面”,全市推广显成效充分利用地域面积小且集中的特点和优势,大胆实践,咬定“试点探路”“全市推广”的发展目标,持续深入基层开展走村入户活动,积极对接税务、银行、镇办(街道)等部门,推广缴费经验,畅通缴费流程,全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多轮开展政策宣讲,制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养老金标准对照表》,让参保群众算清政府补贴、享受集体补助后可领取待遇的差距,鼓励居民多缴多得。

下一步,乌海市人社局社保中心将以提高集体补助人员覆盖率为目标导向,聚焦困难群体“应补尽补”、个人缴费“多缴多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努力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形成集体经济发展与补助缴费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到群众得实惠、乡村增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