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400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3〕135号
成文日期 2023-07-27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400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3〕135号
成文日期 2023-07-27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总工会 工商业联合会 企业联合会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1 15:5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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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工商联、企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联:

为贯彻落实《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提升广大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知法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聚力办好 ‘两件大事’”为主题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盟市要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性文件,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等,同时做好贯彻《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以及常态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和落实高温高寒津贴政策等多方面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各级工会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为契机,加大对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为抓手,对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用工、工资待遇、保险福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进行“法律体检”,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具“良方”,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稳步开展“援企稳岗政策进民企”活动。各级工商联要组建律师服务团和商会调解组织,深入商会和企业开展主题为“援企稳岗政策进民企”的宣传活动,启动“万所联万会”“法律三进”“法治体检”行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经济人士正确解读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二、时间安排

2023年8月,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

三、活动方式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深入企业、工业园区、商业街区等集中宣传、指导,通过开展专题宣讲、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或现场观摩会等形式集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国家政策,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积极性。

(二)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利用本地三方各自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平台开设“日课”专栏,现实问题答疑、案例分析指引等内容。融合新媒体开展宣传,创新视频微课堂、公益广告等普法栏目,让企业和职工方便听、喜欢听、听得懂。以发送公益短信、广播电视报道、报纸刊发信息等多种方式,适时推送广大劳动者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依托街道社区宣传栏和LED 显示屏等载体,循环播放活动主题标语,弘扬先进典型和事迹。

(三)开展常态化宣传。各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立足地区实际,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工作常态化,结合企业薪酬调查、劳动用工备案、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业务工作,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履行义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坚持 “盟市推动、旗县区主导、三方配合”的原则,多方联动推进活动实施。各盟市、旗县区要将宣传月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创新活动载体,细化活动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宣传活动。

(二)创新提升成效。各盟市要按照 “主题化牵引、项目化推进、多样化呈现” 的工作思路,丰富活动方式,形成本地特色,打造宣传品牌。要紧紧围绕本地区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努力寻找宣传活动的最佳切入点,推动宣传活动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发挥作用,提升职工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切实防范风险。各盟市、旗县区要坚持底线思维,注重舆情管控,加强舆论正向引导。要把控宣传内容的政策性、合法性,提前做好审查核查。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立足广大劳动者关心的政策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宣传引导。同时,妥善处理职工诉求,引导其通过法定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四)注重总结提高。各盟市要突出工作亮点,丰富本地工作特色,努力将主题宣传月活动打造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抓手。要注重工作经验总结,全面梳理宣传月组织方式、活动形式、覆盖范围、实际效果、主要内容和努力方向等内容,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并连同影像资料等于9月30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联 系 人:荣静

联系电话:(0471)6613929

电子邮箱:nmgldtldgz@sina.com

附件: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标语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

                         

                                                                       2023年7月27日


附件

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标语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3.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4.构筑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5.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凝聚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6.依法建立劳动规章制度,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7.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创建和谐企业

8.和谐劳动关系事关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9.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10.劳动合同一签订,各自义务要履行

11.关爱企业员工,促进企业和谐进步

12.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13.企业兴则经济兴,职工稳则社会稳

1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5.关爱企业员工,促进企业和谐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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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150000011512968L/2023-04005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劳动就业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文  号 内人社办发〔2023〕135号
成文日期 2023-07-27 公文时效 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总工会 工商业联合会 企业联合会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1 15:5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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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总工会 工商业联合会 企业联合会关于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工商联、企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联:为贯彻落实《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提升广大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知法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聚力办好 ‘两件大事’”为主题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宣传内容(一)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盟市要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性文件,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等,同时做好贯彻《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以及常态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和落实高温高寒津贴政策等多方面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二)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各级工会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为契机,加大对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为抓手,对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用工、工资待遇、保险福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进行“法律体检”,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具“良方”,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三)稳步开展“援企稳岗政策进民企”活动。各级工商联要组建律师服务团和商会调解组织,深入商会和企业开展主题为“援企稳岗政策进民企”的宣传活动,启动“万所联万会”“法律三进”“法治体检”行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经济人士正确解读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二、时间安排2023年8月,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三、活动方式(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深入企业、工业园区、商业街区等集中宣传、指导,通过开展专题宣讲、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或现场观摩会等形式集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国家政策,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积极性。(二)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利用本地三方各自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平台开设“日课”专栏,现实问题答疑、案例分析指引等内容。融合新媒体开展宣传,创新视频微课堂、公益广告等普法栏目,让企业和职工方便听、喜欢听、听得懂。以发送公益短信、广播电视报道、报纸刊发信息等多种方式,适时推送广大劳动者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依托街道社区宣传栏和LED 显示屏等载体,循环播放活动主题标语,弘扬先进典型和事迹。(三)开展常态化宣传。各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立足地区实际,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工作常态化,结合企业薪酬调查、劳动用工备案、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业务工作,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履行义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工作常态化。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推进。坚持 “盟市推动、旗县区主导、三方配合”的原则,多方联动推进活动实施。各盟市、旗县区要将宣传月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创新活动载体,细化活动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宣传活动。(二)创新提升成效。各盟市要按照 “主题化牵引、项目化推进、多样化呈现” 的工作思路,丰富活动方式,形成本地特色,打造宣传品牌。要紧紧围绕本地区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努力寻找宣传活动的最佳切入点,推动宣传活动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发挥作用,提升职工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三)切实防范风险。各盟市、旗县区要坚持底线思维,注重舆情管控,加强舆论正向引导。要把控宣传内容的政策性、合法性,提前做好审查核查。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立足广大劳动者关心的政策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宣传引导。同时,妥善处理职工诉求,引导其通过法定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四)注重总结提高。各盟市要突出工作亮点,丰富本地工作特色,努力将主题宣传月活动打造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抓手。要注重工作经验总结,全面梳理宣传月组织方式、活动形式、覆盖范围、实际效果、主要内容和努力方向等内容,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并连同影像资料等于9月30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联 系 人:荣静联系电话:(0471)6613929电子邮箱:nmgldtldgz@sina.com 附件: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标语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                                                                                                2023年7月27日附件 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标语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2.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3.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4.构筑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5.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凝聚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和谐企业创建活动6.依法建立劳动规章制度,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7.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创建和谐企业8.和谐劳动关系事关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9.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10.劳动合同一签订,各自义务要履行11.关爱企业员工,促进企业和谐进步12.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13.企业兴则经济兴,职工稳则社会稳1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15.关爱企业员工,促进企业和谐进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工商联、企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联:

为贯彻落实《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人社部发〔2023〕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力宣传劳动关系政策法规,提升广大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知法守法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矛盾风险,内蒙古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共建和谐劳动关系,聚力办好 ‘两件大事’”为主题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各盟市要广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等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性文件,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和谐劳动关系单位评价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等,同时做好贯彻《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以及常态疫情防控形势下的高温作业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和落实高温高寒津贴政策等多方面的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宣传《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各级工会要以全面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内蒙古自治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为契机,加大对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以开展“劳动用工法律体检”为抓手,对企业规章制度、劳动用工、工资待遇、保险福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进行“法律体检”,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具“良方”,不断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更好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稳步开展“援企稳岗政策进民企”活动。各级工商联要组建律师服务团和商会调解组织,深入商会和企业开展主题为“援企稳岗政策进民企”的宣传活动,启动“万所联万会”“法律三进”“法治体检”行动,教育引导民营企业经济人士正确解读劳动法律法规,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

二、时间安排

2023年8月,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宣传活动。

三、活动方式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深入企业、工业园区、商业街区等集中宣传、指导,通过开展专题宣讲、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召开座谈会或现场观摩会等形式集中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国家政策,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自觉关爱职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单位的积极性。

(二)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利用本地三方各自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平台开设“日课”专栏,现实问题答疑、案例分析指引等内容。融合新媒体开展宣传,创新视频微课堂、公益广告等普法栏目,让企业和职工方便听、喜欢听、听得懂。以发送公益短信、广播电视报道、报纸刊发信息等多种方式,适时推送广大劳动者关心关注的热点信息。依托街道社区宣传栏和LED 显示屏等载体,循环播放活动主题标语,弘扬先进典型和事迹。

(三)开展常态化宣传。各盟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要立足地区实际,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工作常态化,结合企业薪酬调查、劳动用工备案、特殊工时审批、集体合同审查、电子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业务工作,大力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引导劳资双方依法履行义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工作常态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推进。坚持 “盟市推动、旗县区主导、三方配合”的原则,多方联动推进活动实施。各盟市、旗县区要将宣传月纳入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创新活动载体,细化活动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宣传活动。

(二)创新提升成效。各盟市要按照 “主题化牵引、项目化推进、多样化呈现” 的工作思路,丰富活动方式,形成本地特色,打造宣传品牌。要紧紧围绕本地区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努力寻找宣传活动的最佳切入点,推动宣传活动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发挥作用,提升职工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三)切实防范风险。各盟市、旗县区要坚持底线思维,注重舆情管控,加强舆论正向引导。要把控宣传内容的政策性、合法性,提前做好审查核查。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立足广大劳动者关心的政策问题,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宣传引导。同时,妥善处理职工诉求,引导其通过法定渠道,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四)注重总结提高。各盟市要突出工作亮点,丰富本地工作特色,努力将主题宣传月活动打造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有力抓手。要注重工作经验总结,全面梳理宣传月组织方式、活动形式、覆盖范围、实际效果、主要内容和努力方向等内容,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并连同影像资料等于9月30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联 系 人:荣静

联系电话:(0471)6613929

电子邮箱:nmgldtldgz@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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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标语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共建和谐企业、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3.弘扬工匠精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4.构筑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5.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凝聚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和谐企业创建活动

6.依法建立劳动规章制度,保护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7.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创建和谐企业

8.和谐劳动关系事关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9.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

10.劳动合同一签订,各自义务要履行

11.关爱企业员工,促进企业和谐进步

12.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企业发展

13.企业兴则经济兴,职工稳则社会稳

14.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5.关爱企业员工,促进企业和谐进步